第十九章 赴宴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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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尽欢回家时,喻欢还没睡。

  “欢欢,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在外面玩了一会。”

  “欢欢明天放假吧。”

  吴尽欢看眼喻欢,说道:“周六学校是放假,有事吗?”

  “你大爷找全家人吃饭,在五福饭店。”

  五福饭店,可算是整个F市最大最豪华的老牌饭店了,饭菜的好吃是出了名的,但价钱的昂贵也同样是出了名的。

  吴尽欢对吴光这位大爷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他在市办公厅工作,具体什么职务,他不太清楚。

  他不解地问道:“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请全家人吃饭了?”

  喻欢笑道:“你大爷从助理调研员(副调研员)转正了,论级别,已经是正处级了。”

  吴尽欢只是哦了一声,然后便没别的话了。

  他这位大爷,平日里和他们家没什么联系,他是升是降,对他而言也没什么影响。

  “欢欢,这是妈给你买的新衣服,你快试试。”喻欢把一只纸袋递给吴尽欢。

  他接过来一瞧,是一套耐克的运动装。他颇感意外的问道:“怎么突然想起给我买新衣服了?”

  喻欢无奈地说道:“以前的衣服,你现在穿起来都太不合身了。”

  以前的吴尽欢是将近两百斤的大胖子,而现在的他,已经瘦到一百四十斤以内了,再穿以前的衣服,显得肥大,邋里邋遢的很不利整。

  重生之后的吴尽欢并不太讲究穿着,他也没那个条件去讲究穿着。

  他看眼喻欢,心里嘀咕:与其花这么多钱给我买耐克,你还不如买些化妆品,把自己好好保养一下呢!

  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可没有这么说。

  他已经决定去y市做易货生意,只要他赚了钱,就可以让喻欢把工作都辞掉,以后不再是她养他,而变成他来养她。

  “欢欢,快去换上试试,看看大小怎么样。”

  吴尽欢拿起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时间不长,他从房间里走出来。

  喻欢抬头一瞧,不由得有些愣神。

  其实吴尽欢小时候长得很可爱,只不过却越长越残,体重呈直线上升,就算再清秀的人,长到两百斤,身高却只有一米六十多,也好看不到哪去。

  瘦下来的他,反而显现出儿时的清秀模样,秀气的五官和喻欢生得极像,尤其是那对桃花眼,明明又黑又亮,但偏偏好像蒙上一层水雾,给人一种强烈的迷离感,哪怕他是正眼看人,也像在含情脉脉的勾引、诱惑。

  见喻欢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吴尽欢下意识地低头瞅瞅,衣服还真挺合身的,款式幼稚了些,倒也符合他现在的年龄。他笑问道:“看傻眼了?”

  喻欢回过神,走到他近前,帮他把褶皱的地方整理一下,而后欣慰地说道:“欢欢越长越帅了!”

  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估计在每个妈妈的眼睛里,自己的儿子都是最帅气的吧!

  他转头看了看镜子,现在的他,还谈不上俊秀,起码要再瘦上二十斤,或者再长高十厘米。

  不过他这对眼睛的确勾人,似醉非醉,似醒非醒,朦朦胧胧,仿佛有云雾散布在其中,让人忍不住想去探寻究竟。

  要问吴尽欢自己喜不喜欢这对桃花眼。如果生在别人脸上,他肯定喜欢不起来,不过生在他自己的脸上,他也没办法,只能接受。

  翌日。

  喻欢带着吴尽欢去到五福饭店。

  五福饭店成立已久,在F市,属最早一批的豪华饭店。

  看门面,稍显陈旧,进入其中,装饰得倒是金碧辉煌。

  这次吴光请客吃饭,也是下了血本,在五福饭店订下一间包房,里面摆放了两张圆桌,一大一小。

  喻欢和吴尽欢进来时,人都已经到齐了。

  向大的那张圆桌看,吴老太太居中而坐,左手边一位中年人,西装革履,头一丝不苟向后梳理,正是吴家老大,吴光。

  坐在吴光旁边的是他的老婆,沈春梅,也就是吴尽欢的大娘,一位四十多岁,保养极佳的女人。<起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时间不长,他从房间里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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