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打不过就搞事情第2/3段
不过他没有马上利用树作为掩体、趁机开枪。
他想摸清对方的目的。
幸好,这并不难猜。
“这个吉利服,是知道坡顶的房子里有人的。所以他从反斜面这一侧接近,最后爬上坡顶的平草地,伺机看看能不能趁房子里的人从窗口探头时,将其击杀。”
周克如是推测。
这种举动,在正常人来看,无疑是自杀。
因为一个人趴在毫无掩体的坡顶草地上,被房子里的人居高临下观察,肯定会暴露无遗,然后一阵扫射带走。
但如果穿着吉利服,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穿着吉利服的人,只要保持不动,哪怕被人从上往下俯视,也是很难发现的。
加上今天是大雨天,风雨声会掩盖脚步、爬行声,也会影响视野,这个吉利服成功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他应该就是想从“楼里人觉得最不可能藏得住人的方向”突破,趁别人疏忽大意,将其击杀!
那个吉利服后续的行动,很快证明了周克的猜想。
因为他就是径直对着那幢房子的方向在爬。
如果不是某些坡段坡度太陡,没法匍匐,只能蹲着爬行,他甚至一丝破绽都不会露出——
刚才,他发出的声音之所以被30多米外的周克听见,就是因为他起身爬过了两块陡石,所以脚步声大了些。
“不能开枪,让他对付楼里的家伙吧,最好能干掉。”
周克自忖自己肯定攻不了楼,就决定借刀杀人。
他利用自己先发现对方的优势,也缓缓挪动着身形,全程靠爬,让大树始终遮挡在自己和那个吉利服之间。
本来,他的位置位于吉利服和房子中间,是会被夹击的。
但周克这么妙到毫巅地一绕,竟然丝毫没有让对方察觉到自己的存在。
估计是那个吉利服靠近这一代之前,也观察了很久了。他无法想像,会有人在一棵树后面一动不动蹲上两小时吧。所以,就想当然认为这里没人了。
那个吉利服离周克最近的时候,只有10米,但他愣是什么都没发现,继续往上爬去。
……
尊.迪金斯(John.Dickens),是一名退役的哥伦比亚缉DU部队狙击手,30岁。
当年他风光的时候,最得意的任务,就是潜入一名某道大佬的基地,把对方狙杀。
那名大佬拥有一座位于亚马逊山区、横跨数州的古柯种植园,和配套的加工厂。全盛时每年向美国境内输送数十亿美元的可某因。
可是,七年前他失业了。
这个世界不需要缉DU了。
给穷人的DU完全被禁绝,用不着缉。
而美国也修改了法律,家产2000万美元以上的人,能合法地通过官方渠道买。
只是一切生产,都必须由国有资本官营、使用传统劳动方式生产、雇佣尽可能多的劳力。
毕竟,这是一个每年造成上万亿美元资产流动、增加社会上升通道的东西。真因为绝对互联而一刀切掉,资本主义就更难续命了。
这个世界的有钱人,把钱糟蹋掉、落回穷人手里的渠道,已经太少了。
这样一个世界,让强森.维京觉得他前半辈子的价值观都成了渣滓。自暴自弃之下,决定赌一把命。
今天是他第一次参赛,但过硬的素质,让他一路披荆斩棘,杀进了前20名。他本人手上,也已经攒够了五条人命,可以使用最高级装备了。
现在他一身吉利服,手上拿着装了消音器的毛瑟98K步枪,AUG突击步枪,已然爬过了最后一片反斜面山坡,隐蔽地来到了坡顶。
他面前五六十米远的地方,就是那幢车库房。房里那个拿M24的强者,已经占据有利地形嚣张了很久了。
迪金斯决定徐徐图之,逮个机会把对方干掉,然后把自己老掉牙的毛瑟步枪换成M24。
忍耐了那么久,又观察了那么久,他觉得已经摸清了楼里人的行动规律。
房子里那个家伙,每次被另一侧的汽车声吸引,过去胡乱放枪威慑、赶走敌人之后,都会赶回这一侧观望。
或许是他已经习惯了吧,觉得这片坡顶的草坪上不可能有敌人。所以每次往这个方向观望时,都会很放松,有那么足足两三秒钟的时间,从阳台护栏上露出了整整半个身子。
这一次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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