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后续第2/3段
罢官赔偿也就罢了。
要人命的话,岂不是要逼得吕府丞狗急跳墙?
大家都是辛辛苦苦科举考出来的,谁没有几个至亲好友,谁没有几个座师同年?
大明虽然没有前宋那样不杀士大夫的铁律,但官场上一样有不为己甚的潜规则。
毕竟,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明面上:大家都是读书人出身,十年寒窗,科举做官不容易。再大的仇,让对方罢官还乡也就是了。
暗地里,大家谁有能真正干净的了?
谁敢捅破,谁就是与整个大明官场士林为敌。
哪怕,海瑞这样生猛的存在,不也一样只是言之泛泛地称吏治腐败,而不敢自觉道明吗?
所以,绝没有人敢打破大家这种所谓“君子之争”的潜规矩的。
这事情若是让士林知道了,无论是李知府还是王御史都逃不过公报私仇,残害同僚的名声,从而被士林唾弃。
那样,他们可就是真的完了。
反而大方地方吕府丞一马,不但能得一个心胸宽大,以德报怨的好名声,也能暗地里收得一大笔贿赂,补偿。
嗯!就在吕府丞被抓的当天,吕家便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了。
无论是知府衙门,还是监察御史李大人那里,都已经打点了不少了。
李知府之所以将案卷突然做的如此严重,不也是收下了一大笔银子之后,故意如此的吗?
一来讨好监察御史大人故意写得严重些,好让对方消消气,二来可以探听一下心意。因为受害人是监察御史,如何处置,也不能是李大人自己决定的。
写得再严重也是没用的。
哪怕监察御史大人不愿意放过吕府丞,那么这个案卷也是不行的。
因为后患太大。
一来二去,对于李大人这种官场老手来说,可以活动的余地就大多了。
也能顺便拖延一下,帮吕家争取一下活动的时间。
若是监察御史愿意放过吕府丞,李大人自然就可以顺水推舟,既不得罪御史大人,也不负吕家请托了。
所以说“钱能通神”,还真不假啊!
原以为一件很大的案子,就在吕家的银子,李大人所谓“同僚之谊”的周旋之下,很快就有了定案。
大家还是私了得好!
吕家自然是赔了一大笔银子,几乎是连着延安府内的宅子,田土一起,或者改了李姓,或者更了刘姓。
而凡是的罪过刘公子的几个吕家护院家丁,连同老管家一起,都被匆匆地埋进了乱葬岗。
不是吕家自己心狠,而是形势比人强,吕家要求存,也不得不如此了。
至于吕大人的府丞,自然是做不成了,一出监牢就立刻就主动给朝廷上了被奏章,主动称病请辞,回转家乡。
像他这样的佐贰官,大明成百上千个,几乎都是一辞一个准的。
有的是人候缺呢!吏部忙得很,顺手就批了,哪会有半点留难?
原本偌大的风波,便如此神奇销声匿迹了。
吕家离开了延安府,王家那位小姑娘最大的隐患便如此不了了之。
但那关于十万两银子的传奇,却被很多有心人记在了心里。
财帛动人r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