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宝葫芦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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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天气不错,日头正盛,暖洋洋地洒进客厅。

  沈旎的两居室,对小年轻来说不大不小正合适。

  而且一阵子没来,她好像重新布置了一下,墙面粉刷,挂了画,看起来更温馨了。

  叮叮咚咚!

  小工作室内传来这样的响声,咱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干啥。

  “好啦!”

  没多久,她打开门,兴冲冲地拿着葫芦出来递给我。

  我看了一下,葫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腰上系了一根红绸子,打了个很粗糙的结。

  “就这?”我有点失望。

  “还不行啊?我给你签名了,你看葫芦底。”

  她站在我跟前,两只小手背着,像模像样的。

  我翻过来一看,顿时一头黑线。

  葫芦底,歪七扭八刻着仨字——沈旎印。

  很新鲜的划痕,连颜料都没上,粗制滥造的样子。

  “就这???”

  她点头:“别小看了它,这葫芦可是个宝贝。”

  “神马宝贝,总不会是金角大王的那个宝葫芦吧?”

  我悻悻然,将小葫芦揣起来,免得再被她摧残。

  “哇,你真聪明,哈哈!”沈旎大笑,“说真的,这个葫芦有大用处哦,遇到难缠的家伙,你直接冲它丢、砸、扔都行,它能祛鬼怪的。后续的功能,还有待开发。”

  “是不是哦。”我还是半信半疑。

  “真的,不过现在它还年幼,用到出裂缝就不能再用了,得休养三天才行。”

  看她说的有模有样,我也假装相信。

  弄完葫芦,我们开始琢磨聚餐的事。

  年轻人在一块嘛,无非是吃喝玩乐。

  喊来于涛、姜大鹏、刘文龙和杨玉玲,顺便把刘然也叫来。

  我们一大帮子人一起去超市买了一堆零食、可乐,又点了一堆外卖,然后再屋子里玩起剧本杀,好不快活。

  不知不觉这一天就过去了,晚上吃饱喝足,大家尽兴而归。

  我步行回家,吹着完成,突然来了烟瘾,便停下来买了包烟点上抽了几口。

  “哎,吃饱喝足一根烟,快活似神仙。”

  “先生,借个火……”

  突然我身后传来一道阴柔声音。

  回头一看,是个个头高挑的女孩,穿着深蓝牛仔裤,黑色短款皮夹克,脚上蹬一双皮靴,很飒。

  哪怕手里夹着一根香烟,看起来也很飒。

  我给她点上烟,她冲我笑了笑,我俩便擦肩而过。

  回到家,居然很意外地收到师父的短信,问我缺不缺衣服。

  “啥?你关心我?”

  我故意发了个惊讶的表情。

  她没回复,而是干脆了当地打来电话询问。

  “快说,缺不缺?”

  “缺啊,我缺吃少穿的,最主要是缺钱……”

  “行,知道了。”

  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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