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 民族血脉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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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天的声音。

  ——秘鲁谚语

  汽车奔驰在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大地上。道路两旁是挂满了累累硕果的果树和美丽的田野。

  牛木林在回答马安娜的问题:“你这个问题也是以前我问自己次数最多的一个问题。

  过去,我一看到‘老少边穷’这个特指的专业词组,总是认为少数民族把自己生活的地方搞得贫穷、落后、荒凉,给国家的现代化事业发展拖了后腿,心中感到十分的羞愧。

  我通过研究历史和走访老人们才知道,很久以前各民族一起生活在条件优越、物产丰饶的地区。后来,由于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统治民族与被统治民族之间发生战争,失败的和弱小的民族只好逃亡到了偏僻的边疆和荒无人烟的山区。那里的自然环境和生存环境本来就十分的恶劣,并不是少数民族造成的。”

  马安娜接着问道:“有人说,国家给高考和入职考试的少数民族加分是对其他民族的不平等。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牛木林的表情顿时凝重起来,慢慢地说道:“国家给少数民族加分不外乎两个原因。

  一是有的少数民族的汉语水平还不高,与母语为汉语的考生使用同样的汉语卷子是不公平的,因此需要加分来达到同一个录取标准。

  二是由于少数民族长期生活在贫穷、偏僻的环境中,科学文化知识比较落后,如果不给予一定的加分照顾,恐怕得到高等教育和公职的机会就寥寥无几了。

  国家这样做既是有利于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也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

  当然了,少数民族不能总是依赖国家的加分照顾,一定要自立自强,最终达到不需要任何照顾的水平。”

  马安娜继续问道:“网络上的好多喷子散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国有难,回必乱’、‘中国将来有可能成为法国、德国那样穆斯林泛滥的国家,影响到主体民族的生存’。请问,您有什么看法?”

  牛木林笑着说道:“小姑娘一开口说话就是连珠炮啊。喂,不能老是你们考我,我也要考一考你们。”

  马小平和纳森异口同声地回答道:“好啊。”

  牛木林说道:“马小平,你来回答‘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问题。”

  马小平回答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出自《左传·成公四年》。根据《春秋左传正义》的注解,这里的族实际上是指异姓的氏族,并非民族的族

  ,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民族的概念。所以网络上的喷子用这句话攻击少数民族,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历史文化囫囵吞枣、一知半解。”

  牛木林总结道:“在互联网上喧嚣一时的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言论,只不过是极端主义的具体表现而已,根本代表不了他所在的民族,也根本无法搅乱各族人民互相欣赏、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学习的历史潮流。”

  巩晓丽笑着问道:“马老板,请问,每个民族都有自决权利吗?如何理解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和英国的苏格兰的独立公投?”

  马小平调皮地回答道:“我开车呢,不能分散注意力。让你的老公回答吧。”

  纳森从后面锤了马小平的后背一拳,然后回答道:“民族自决权在一般意义上是指各民族有权利确定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有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选择存在于某个国家、组织或者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

  根据这项权利,一切民族在排除外来压迫和干涉的情况下应自由决定自己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

  列宁和斯大林都认为,民族自决权就是在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组织独立国家的权利。

  这里首先是指被帝国主义统治的殖民地人民取得民族独立的权利,也泛指一个民族不受外族统治者干涉、决定和处理自己事务的权利。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族自决原则得到了普遍承认和迅速发展。《联合国规章》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发展国家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将其作为联合国的宗旨之一。

  1960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第15届会议以89票赞同、0票反对、9票弃权通过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确立了民族自决权为一项法律权利。它在‘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的标题下,对民族自决权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世界各国对民族自决有不同的理解、标准和对策。

  当今世界上,民族自决常常表现在是否独立的公投上。

  1975年,葡萄牙殖民者从东帝汶撤出的时候,印度尼西亚强行出兵使东帝汶成为了自己的第27个省,发生了非常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据统计,在被印尼统治的20多年中,东帝汶有20多万人死于战争和饥荒,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印尼同意让东帝汶人民公决去留。1999年,联合国主持了东帝汶的独立公投,78.5%的公民支持独,民族自决权就是在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组织独立国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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