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懵了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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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瑜的手下已找来了两套较小些的男装,两人入了里屋换了一身男装,便像是叛逆的高中男生。

  于是,两人就以这样一副样子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锦绣饭店。

  饭店之外,果然是一大堆的记者。碍于锦绣饭店的名声,加上锦绣饭店安保非常严格,这一大堆记者也进不来,只得在外面守株待兔。

  锦绣饭店好几位公关出去说辛晓月不在锦绣饭店,一大堆记者就是不信,也不撤走,就守着锦绣饭店的大小门以及地下车库的各大出口。

  公关们将这情况禀报江承佑。

  “总不能赶走的。”江承佑想了想,立马就把锦绣文化最出色的广告文案拖出来加班,利用国民男神江九少的狗粮爱情,配上记者们的图片,在各大门户网站上投稿,锦绣饭店趁机走了一波广告。

  记者们一直拍别人,让别人成为新闻,这会儿他们也成了新闻。

  当然,在锦绣饭店外的,并不是所有记者都是真记者,总有那么几个是抱着其他目的来的。

  比如化妆成记者的附近明顺咖啡厅的员工小熊和小蔡。他们就不是记者,而是伪记者。

  昨天早上,国民男神江九少与蜀大的才女辛晓月订婚的新闻席卷了各大网站,各大媒体,也让明顺咖啡全体员工陷入了沉默。

  辛晓月跟他们不熟悉,可是他们熟悉辛晓月呀。

  军队的男神和女神总共就那么几个。男神女神们死的死,退伍的退伍,如今剩下的不过只有许家老二许仲霖,叶家老四叶瑾之,还有一个就是王家老七王轩。

  而王轩恰好又是他们服役的军区里的,因此,更是明顺咖啡集体崇拜的对象。更何况,顺子开咖啡厅的点子以及资金都是王轩提供的。

  而辛晓月就是他们这位男神的救命恩人。因此,自从王轩被救的那一刻开始,辛晓月的名字就不断被他们提起。

  关于辛晓月的点滴,也从老板顺子那里听说了。

  辛晓月很漂亮!

  轩哥把辛晓月带回了锦城,现在在七中上学。

  辛晓月很聪明,一学期就到年级第一了。

  辛晓月和弟弟就住在轩哥在滨江路的房子里。

  有人好奇,表示想去看看,被顺子一脸严肃地阻止,说:“不能打扰他们的生活。轩哥若是想要将她介绍给我们,自然会带来的。”

  有一次,王轩回到锦城,来店里可咖啡的时候,带来了辛晓月。

  众人都觉得惊艳。那女孩子像一朵野地里生长的明丽的花,充满活力与生命力,一双秋水眸熠熠生辉。

  王轩淡淡地介绍说是自己的好友,家人,带她来认个路。别的什么也没有说。

  但是,他喝咖啡的时候,看着她的眼神,充满着宠溺与怜惜,那个军队里铁血冷漠不苟言笑的王者,用一种如水温柔的微笑对待辛晓月。

  明顺咖啡的一群人看那眼神,什么都明了了。

  王轩对任何女子不会露出那样宠溺而温柔的眼神。王轩在部队的名号叫“阎罗”,雷霆手腕、铁血手段,武力值爆表自不在话下,没什么人见过他笑,更别说如水的温柔了。

  后来,王轩要去执行任务前,自己一个人来了一趟明顺咖啡,对顺子说:“我与晓月说了,你是我的朋友。如果她遇见什么难处来找你们,请务必帮助她。”

  “轩哥,你放心,我们牢记在心。”顺子打包票。

  王轩淡淡地点了点头,走了。

  有好事的家伙悄悄说:“传言,王家七少可是不近女色呀。”

  “神经。轩哥执行的是最危险的任务,哪里有空去谈恋爱?”顺子敲打了那人。

  “呔,我那会儿在部队,多得很的女兵要追着轩哥跑呢。”

  “就是。”

  “闭嘴吧,你们。”顺子拿着鸡毛掸子,一人敲了一下,“小兔崽子们,快去换衣服工作。”

  “我觉得吧,如果我是轩哥,肯定要做个养成计划。辛晓月真的不仅仅是漂亮。”小兔子崽子们一边换衣服,一边议论。

  “对,不仅仅是惊艳的漂亮,还灵动,还总让人觉得心生喜欢。”另一人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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