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夜谋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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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鹏已经酣然入睡,三树里的士伍陈胜却还久久难以入眠。

  他的居室同样残破,汗臭味和经年累月没人打扫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散发着一股子腐败的气息。冰冷的寒气渐渐袭来,却怎么也扑灭不了陈胜心中的焦躁。

  长夜漫漫,辗转反侧,寤寐思服。

  陈胜的心中十分懊恼:自己月前向士伍鹏夸下海口,言说要一同吃酒食肉,这虽是他一时头脑发热的举动,但也是心中那颗不想安于现状的心在驱使。

  这里是陈国故地,自己是陈氏子,即便沦落如斯,也不能自甘堕落。

  大丈夫顶天立地,就是要能人所不能。若是每日苟苟且且,只为了填饱肚子就庸庸碌碌,这岂是豪杰所为?

  原本他已经看不到希望了,但士伍鹏的一举一动,却重新点燃了陈胜的斗志——那士伍鹏出身贫寒,平日里看似与泥蛙无异,但面临困境,却能做到孟轲口中所说的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男儿气概,难道自己这个王孙之后,还不如鹏么?

  下意识的,陈胜已经将张鹏当作了自己的对手。此对手并非出于仇怨,而是一种前进的动力。

  “鹏就是我陈胜的磨刃之石!”

  陈胜捏紧了拳头,他不能放弃,酒肉总会有办法的!

  “咕噜噜······”

  “咕噜······”

  一想起酒肉,肚子竟然不争气地打起鼓来,在空寂的夜半时分,这声音显得分外刺耳······

  “唉······”满腔斗志瞬间化作一声长吁。

  “噗嗤!”他没忍住,苦笑了出来。强忍着不知怎么就充满眼眶的泪水,陈胜透过屋顶的窟窿望向夜空,正见明月高悬,星如棋子。

  的确,斗志不能当饭吃,这一个月下来,他连肉丁都没攒下,何谈酒肉?

  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兑现的承诺,眼看着后日就是最后期限,自己该如何弄到酒肉呢?

  直到月在中天,陈胜索性不睡,他坐起身,摸黑穿上草履,来到院子中。眼见月华之下,地面泛着银色的亮光,便去院子角落的井边打上一桶水,“哗啦”一声兜头浇在了自己身上。

  冰凉清爽的感觉瞬间笼罩四肢百骸,将脸上的水渍抹净,他总算让头脑清醒了些,一屁股箕坐在坚硬的土地上,开始考虑该如何弄到酒肉。

  做苦工是肯定行不通的,自己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几个半两钱,何况只剩下明天一天的时间。即便肉能买到一些,但酒是绝对吃不起的。

  由于酒需要用大量的粮食酿造,所以对于亩产量低下的古人而言,酿酒是极为奢侈的行为,而且也不符合秦国“耕战”的国策。

  因此,早在商君之时,《垦令》就明确规定:“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这种政策就相当于后世对烟酒收重税一样,利用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以达到百姓不饮酒、少吃肉的目的。

  此外,《田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意思就是禁止百姓随便喝酒,如果被查出来就有罪。

  不过,这些都是战国时期战争状态下的法令,属于老黄历了。此时天下太平,民间已经渐渐富足,酒肉既然也就没有必要继续严禁,特别是肉的价格,每年都在降低。可唯独这酒价,仍然居高不下,着实让很多人头痛。

  现在,陈胜也成了为此头痛的众人中的一员。且看酤母处那些打酒的,哪个不是衣锦之人?

  事到临头,他不禁有些后悔,自己一时脑热和那士伍鹏相约,太草率了些。不过世上没有后悔药,古语云:“一言而非,驷马不能追;一言而急,驷马不能及”,自己堂堂陈氏子,不能做言而无信之事。

  “到底该如何是好,难道自己要去乡中的巫卜哪里求占,请鬼神指点么?”

  “等等······”

  陈胜脑海中灵光乍现,他双眼紧盯着地面,口中喃喃自语:“鬼神······”

  “啪!”

  用力拍了下脑袋,陈胜兴奋地跳了起来。只见其皱紧了眉头在原地来回转了几圈,然后猛地停下脚步,就想到一个主意--

  “既然做工挣不来酒肉,那就索性用些其他手段!阳城县此地最信狐魅,自己不若装神弄鬼,讨些酒肉来吃吃!”

  自从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年),秦国王翦攻取楚国陈地至今,才过去六年,陈地的许多风俗都保留着原有的特色--崇信山妖野怪,特别是狐鬼之祟!

  这也难怪那些打酒的,哪个不是衣锦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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