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何以为“江”。(纯学术,可以不看)第1/2段
前文中,玉米曾说在古代,“江”字并不一定代指“长江”,初高中的语文课本有误。有读者提出希望玉米给出更有说服力的解释。因为这个问题不在情节内,所以没有赘述,现在单章发出来,一点拙见供大家点评。
首先,论点就是先秦、秦汉文献中所说的“江”,并不是长江的专名。
陆德明《经典释文》:“河亦江也,北人名水皆曰河。”
《汉书》“罢池陂陁,下属江河”颜师古注:“南方无河也,冀州凡水大小皆曰河”。
《禹贡》“九江孔殷”孔颖达注释:“江以南水无以大小,俗人皆呼为江。”
可以作为佐证的,是中原先秦文献中的“江”,的确也并非长江专名———据石泉先生研究,古沂水、淮水、汉水,都曾被称为“江”。直至《晋书·桓玄传》、《宋书·王镇恶传》,还把汉水支流蛮河,流经黔东、湘西的沅水也称之为“江”。
不过,对于南方之水何以称“江”,古书另有解释。《风俗通义》引《尚书大传》云:“江,贡也。珍物可贡献也。”《广雅·释水》:“江,贡也。”这一解释的方法,属于古代训诂学中的声训,因为古汉字往往“音近义通”,声训即是“因声求义”。江,从水、工声;贡,从贝、工声。两字声符相同,古音都是见母、东韵。而两书之所以能够这样解释,可知在“江”与“贡”之间,古人认为实际包含着某种意义上的联系。
所谓“贡”,贡纳珍物也。西周对天下有“五服”的划分:“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国语·周语上》)需要向周王行“贡物”义务的要服,正是南方和东方的夷蛮。
蒙文通认为:“‘要’是‘要约’,是羁縻约束的意思。‘荒’是‘慌忽无常’,是居处无定的意思。据
《周语》的说法,则东南只要要服而无荒服,西北只要荒服而无要服。这个说法就当时四裔民族来考察,是合适的;周秦以来西北是游牧之族是行国,故说他是慌忽不定,是荒服;而东南则是农耕之族,可以要约羁縻,是要服。”
对照上古先秦文献中曾被称为“江”的古沂水、淮水和汉水,其流域都是远古“蛮夷”所在———沂水流域有“东夷”出没,淮水流域是淮夷的活动范围,汉水则由荆楚所据。将“五服”的这一说法与“江,贡也”的解释相联系,不难看出,“江”之所以称“江(贡)”,可能与其位于以中原为中心的三代王朝所控制的边缘地带有关。
反之可以推断,先秦时期“江”名确实不为长江所专,而是中原统治中心之外东方、南方河流的泛称。既如此,要探究先秦秦汉时期文献中出现的“江南”地域,就不能简单以长江作为界限,应当结合相关文献,做更仔细的辨别和分析。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牧之族是行国,故说他是慌忽不定,是荒服;而东南则是农耕之族,可以要约羁縻,是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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