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挖坑大魔王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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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畑任三郎所说的是手电筒,发现尸体时,剧场并没有开灯。警卫晚上追赶流浪猫,不开灯很正常,但不可能连手电筒也不拿。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高茨副部长恍然大悟。

  随即古畑任三郎向其他警员询问证据,让右近等会。然后在其他警员说话时,时不时看向右近,弄得一旁等待的右近非常紧张。

  “这警察又开始了。”高茨副部长道。

  古畑任三郎说:右近先生你说了谎吧。

  右近说:诶?

  古畑任三郎说:因为有人看见你,(说话大喘气)昨天不是也出现在电视上嘛,和德光先生一起。您说偶尔参加,可实际不是相当频繁嘛。

  高茨副部长都能够想象,本来作为犯人的右近被时不时的目光弄得很紧张,然后古畑任三郎这一开场白,绝对是半条命都吓死了。

  古畑任三郎借由发现尸体者,也就剧场后勤村冈,提出的一个疑点。

  村冈作为后勤,在离开时是将奈落放下了,但发现尸体时,奈落却是升起的。

  特别说明,不是《犬夜叉》里的半妖奈落,而是升降台,也就是把演员缓缓送上舞台的东西。

  还补充一点,剧本写了右近是在休息室杀的野崎,而事后将尸体运到舞台上,自然不可能拖着尸体走楼梯。

  有一点常识,你可以背动一个一百二十斤的活人,和你可以背动一个一百二十斤的死人,是完完全全两回事,因此右近自然是使用的奈落运尸体。

  哪怕是右近解释是死者野崎用的,但古畑任三郎一句话反驳,如果野崎真是追着野猫去了剧场,怎么可能不爬楼梯,跑去用奈落。

  “这个凶手太不谨慎了。”高茨副部长撇嘴,伪装个事故,连奈落用了都不知道放下来。

  但即使是有如此多破绽,但依旧不能定罪右近的罪,RB的现代宪法严格来说,是美国习惯法的翻版,学法律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这个常识,所以不赘述,反正要么就必须有铁证,要么就必须要有绝对性的习惯逻辑证据链。

  紧接着剧本写道,古畑任三郎还装模作样的叫来了警务科的人来检查奈落。

  后勤村冈闲下来就和右近闲聊说,野崎是被杀的,不是意外,有这种感觉。

  右近当然是反驳说不会,后来告诉村冈,这个奈落或许有些坏了,村冈很懵逼的答应了。

  要知道右近在剧本中设定是剧场的六代目,也就是剧场的第六任老板,相当于德云社的郭德纲。

  从接下来右近和古畑任三郎的交流得知,这奈落是右近买的,德国货是气压式,其原因是为了让狐忠信无声无息的出现,普通的机械驱动明显有很大的声响。

  “没错那个时代,我国的确非常喜欢用欧洲货。”高茨副部长喃喃自语。

  右近准备告辞离开,古畑任三郎没有证据也不好再留下右近,所以答应了,但这右近要离开后,问了一句:这次,不是事故吗?

  然后古畑任三郎神秘兮兮再三嘱咐右近别说出去,然后说,野崎的死,如果当做杀人案来判定,一切就会很合理,并且目前已经对嫌犯有眉目了。

  右近就着急了,追问是谁,古畑任三郎表示不能说,最主要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话说到这右近更近,直接就问出来德云社的郭德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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