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秦洛作诗的速度:一日三首,不服来战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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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下了。”

  “又是一首以诗言志的好优秀之作。这个秦洛的诗歌素养这么碉堡吗?随口一来就是这么一首上乘的佳作?”

  “尼玛,这要是传出去,让诗坛的那些大师高人们看到,绝对恨死秦洛了。同样都是写诗,为什么你如此凸出?”

  “单论作诗速度,秦洛可称第一。一日三首,不服来战!”

  “呵呵,我觉得,以秦洛至今所作的五首诗,他的水平在国内诗坛,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你这就太捧了吧?我承认秦洛的诗的确不错,但和诗坛的几位大师,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吧。”

  记者们将秦洛当众作诗的过程都记录下来,回去后立马整理发布,妥妥的又是一个头条啊。

  “好了,诗作完了,我该说的也都说清楚了,那就再见了。”秦洛说完,就脚底抹油飞快的跑了。

  那速度,博尔特开挂都追不上。

  采访对象都跑了,一帮记者也就各自散去。

  一大波新闻即将上线。

  ……

  陆瑶家小区。

  秦洛从出租车上下来,准备付钱的时候,司机大哥盯着他的脸猛瞧,突然惊呼道,“哇,你是那个……那个打人的秦洛是不是?今天网上到处都是你……的新闻。”

  “是我。”秦洛一愣,随后笑着点头承认了。

  “真是你啊?我今天可是程都关注了你这次的打人事件。”司机大哥对秦洛竖起大拇指,“小老弟,打得好!”

  “谢谢夸奖,我争取再接再厉。”秦洛笑着贫了一句,随后掏钱就要付款。

  “哎,我哪能要你的钱啊,快收回去。”司机大哥认真道,“而且以后想坐车了,随时都可以扣我一声,免费专车,随叫随到。”

  “这……”秦洛有些不好意思。

  “你可是惩恶扬善的英雄啊。”司机大哥说着,随后从副驾驶储物箱里掏出一张纸和一支笔,递给秦洛,“可以签个名吗?”

  “当然。”秦洛接过纸笔,签下了人生第三个签名。

  告别热情的司机大哥,秦洛往小区里走。

  这段时间他一直住在陆瑶家里,对这个小区也比较熟悉了。

  这是个高档小区,周围住的也都是非富即贵。

  之前秦洛进出都是很随意的,从来不遮掩,反正他们也都不认识自己。

  但是今天,他一路走来,却碰见了三个人喊出了自己的名字,甚至有一位遛狗的少妇,激动的要给他一个拥抱——如果她身边没跟着那条斗牛犬的话,他也许就抱上去了。

  “这里看来要曝光了,我是不是要搬出去,自己租个地方,或者干脆买套房?”秦洛边走边想。

  这里毕竟是陆瑶的家,他和陆瑶“同居”之事没被曝光无所谓,一旦被曝光出去,那他可就有理说不清了。

  另外,身为一个大男人,一直住在女人家里,也总归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

  以前是他没钱,现在有钱了,自然要优先照顾一下自己的脸面。

&e啊,快收回去。”司机大哥认真道,“而且以后想坐车了,随时都可以扣我一声,免费专车,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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