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好威风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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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枪上有血,她闻到血腥味了。

  枪不知道在血里头浸泡了多久,血腥味浓郁的用什么都洗不掉。

  林鑫觉得妹妹在说傻话。

  枪又不是刀。

  刀泡在水里头无所谓,枪要是泡了血,恐怕要炸膛的。

  他们谁也不敢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剩下的几个小时,直到天亮之前,林蕊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过的。

  无苦坐在她对面,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叽里咕噜地念经文。

  念错了的时候,苏木还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招呼上他的脑袋,让他重新念。

  可怜一段安魂咒语,竟然被倒霉的小和尚反反复复念了足足好几十遍,才算了事。

  林蕊被他吵得头晕脑胀,渐渐的,眼前就晕乎乎,最后竟然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也许是姐姐身上温暖好闻的气味,安抚了她惊恐不安的灵魂。

  这一回,她竟然没有灵魂出窍。

  她就是觉得异常的累,连着好几天,连教训出言不逊的小和尚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抽空跑去派出所问那把枪的来源以及它涉及的案件。

  又过了足足小半个月,有人敲锣打鼓往饭店送牌匾的时候,林蕊才从大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大概的事实。

  无苦立了大功劳,抓小偷的时候,顺便破了特大持枪杀人灭门惨案。

  公安局听说他是在清凉寺出的家,还给寺庙方面发了表扬信,要求主持给予适当的奖励。

  从这件事上来看,这年头的警察挺穷也挺不要脸的,居然好意思让家长自掏腰包奖励见义勇为的青少年。

  据说公安局原本是想给林家姐妹以及苏木一并儿发大红花的。

  但是因为这案子性质太过于恶劣,怕对几个学生影响不好,所以才将荣誉全都归功于无苦。

  林蕊嫉妒得眼睛珠子都往外头幽幽冒着绿光。

  开什么玩笑,小和尚不是方外之人吗?一方外之人计较什么俗世间的荣辱得失。

  英雄的荣誉称号,她一点儿也不介意拿来用。

  明明那枪还是她发现的。

  要不是她进厨房倒水喝,一眼就瞅见了菜筐里头的枪。说不定第二天早上,王奶奶忙着摘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把那枪跟着厨房垃圾一块儿倒出去了。

  五万块呀,足足有五万块,只要有人能够提供关于那把枪的确切线索。

  林蕊不停地在病房里头走来走去。

  她没猜错,那把枪的确杀过人,而且杀的不止一位。

  那位被扭送至派出所的小偷在夜市摊子上碰上位吃夜宵的警察,偷偷尾随人家回去,趁其不备杀死了对方,抢走了他随身佩戴的枪。

  按照凶手的供述,他抢夺配枪的目的是为了壮胆。因为他体型瘦害怕抢劫的时候被人殴打,想找把枪吓唬对方。

  当然,这话真没什么说服力。都敢动手杀警察了,这胆量还能算小的?

  后面他的抢劫作案策略,也距离拿把枪吓唬人的说辞相去甚远。

  自从枪支到手之后,他一路流窜作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已经犯下抢劫案二十几起,丧生在他手枪底下的人命也有五六条。

  因为是流窜作案,每起案子之间距离地甚至横跨了好几个省份,所以警方用了不少时间才确定这些案子是同一人所为。

  正当警方成立专案组,一直在摸排搜查的时候,凶手却突然跟人间蒸发了似的,既不作案也不露面。

  八十年代中后期,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

  此刻距离警方建立起人口信息库尚有几十年的时间,可在社会经济改革的浪潮中,人员流动又司空见惯。

  想要依据受害者提供的凶手相貌模拟画像去找个人,真是比登天还难。

  在这种情况下,那把被抢走的警用手枪就成了最有效的线索。

  其中有几家受害者家属联合起来,提出了私人悬赏。

  不说抓到人,只要有谁能够提供那把枪的线索,家属就奖赏五万块。

  真金白银,绝不含糊。

  礼拜六下午,林蕊跑去找王奶奶蹭饭的时候,就看到一队人马敲锣打鼓地捧着“除暴安良”的大牌匾送到饭店大厅里头。

  少女目瞪口呆,总觉得他们是送错了地方,应当送去派出所去。

  家属代表拿出厚厚的一沓子百元大钞,当场捧出验钞机点验,然后恭恭敬敬地双手碰到无苦面前,请小师父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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