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2段
一晃眼都过去十多年了,她已经记不清孩子的相了,但却深深的记得孩子耳朵后面有颗梅花痣。而这么多年,她也不是没去找孩子,而是因为她已经不知道她们去哪了。时光荏苒,带走的不仅是岁月,还有容颜,和曾经难以忘怀的爱情。在那里租住一年后,杨书羽便搬到了学校宿舍,他记得他搬走的时候,她还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面色清冷。可没过多久,他再听闻她的消息时,她已经不在了。一个小偷钻进她的宅子偷东西,被发现后直接杀了她。她就这么死了,一个人无依无靠冷冷清清。杨书羽和其他几名曾经租住过她房子的学生一起为她置办了后事,在整理遗物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怀表,里面有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子,笑起来很好看。
他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是半年后,他随老师一起去伦敦郊外的一个小镇上修缮桥梁,在那里他看到了那里的一名农场主主人,那张脸即便老去了,但仍和年轻时一样,笑起来真的好看。而到此时,他才知道,那名军官并没有死,而是从战场上荣誉归来。伴随着他极高的荣誉而来的是很多女子都愿意嫁给他,其中不乏有身份有地位年轻漂亮的。他被荣誉冲昏了头,自然就忘记那个一直等着他的华人女子。他娶了官的女儿,一路平步青云。有人说因果相报,哪怕在国外也如此。两年了,他们都没有孩子。而检查的结果是他在战场上受过伤,可能没有做父亲的权力了。他一下子就懵了,而因为此,他的妻子离开了他,他的朋友战友们看他的目光都变了。在一片异样的目光中,他变得有些神经质了,曾经的天子骄子,一下子就跌到了尘埃。他的家人不堪他人口舌,带着他逃避般的离开了军营,躲到了这个小镇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家人想起了那名华人女子,还有她的那个孩子。于是就有了抢夺孩子的事情,只是即便男人已经疯了,他的家人也不愿意接受一名华人女子成为家人。如果故事到这里,至少对那孩子是好的。可最终的结局并非如房东想的那样。
军官即便是疯了,可他的家世地位在那里。一名女仆坐着攀上高枝的梦,爬上了他的床,而且怀孕了。事情发生后,他的家人欣喜非常,对那女子也是非常好,因为那是一名白人女子。后来女子成功生下了一名白种男孩,家人异常兴奋的时候,军官也慢慢开始对这个男孩有反应了。一个新生的孙子,一个慢慢好起来的儿子。所有人都忽略了那个被他们当做继承人接回来的孩子。等他们意识到的事情,孩子已经不见了,一个五岁的孩子,就这么不见了。他们也不觉得他有存活的可能,于是干脆放弃了寻找。
时间一晃即逝,孩子大了,儿子也慢慢恢复了。军官不记得他曾有一个孩子,只知道他现在一家三口生活得非常美好。
对于农场主主人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杨书羽会想起那个悄无声息死在异国他乡的那名母亲,还有那个生死不明的孩子。这是别人的故事,杨书羽即便愤怒,也最终做了一个旁观者。
桥梁竣工的那天,小镇里来了一支军人。他们原本是来检查桥梁质量的,可是第二天,农场主一家全部死了,连房子都被一把火烧没了。农场主鲜血淋淋的倒在地上,身上是数不清的枪子弹药。那伙军人杀了他,理由是这是一名逃兵,是一名奸细。
可是老师无意中说起的时候,告知了他另一个理由。那支军人的官是军官曾经的下属,当年被他的锋芒所遮盖,如今见他不仅坐拥农场,而且一家人在这乱世里生活得如此好,不由得心生嫉妒,在与军官发生争执后,便毁了这个看似幸福美满的家。
这是一个悲剧,悲剧里没有一个人获得真正的幸福。所以后来,杨书羽在街头碰到那名流浪乞讨的少年的时候,能感慨的只有一句,即便是生逢乱世,也仍有一丝希望遗留。这是一个国家的悲哀,东亚之痛而也又是一个世界的悲哀,战争之痛。无论你处在何处,看似和平,终归是危机四伏。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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