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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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是天养得一条白毛狗,这条狗几乎是梓默出生时就被买到家里的,基本算是和梓默一起大。梓默会爬时就追着毛了。梓默小时候爬得特别快都是毛给训练出来的,爬不快怎么追得上它呀!毛的毛真的很,头上的毛都遮住了眼睛,洛虹用两条红色的丝带把它的毛系起来,让毛明亮的大眼睛露出来。

  毛不愿意,洛虹一走,它就把小辫子抓了,靠!老子是爷们!还毁了束缚它的白毛的丝带,并将被咬得乱七八糟的罪证藏到床底下。洛虹再见他时,毛的毛又把眼睛盖住了。

  洛虹就问:“毛,你的小辫子呢?”这只大狗就乖顺地伏在女主人脚前,边呼噜呼噜地撒娇,边用身上的白毛蹭洛虹的裤脚。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瑶瑶已经成了初中生了。上了初中的瑶瑶,形象有了些变化,不再是小小的可爱的,而是修的美丽的。其实也并不是一夜间就由一米二蹿到一米六二。六年级时,瑶瑶的身高就开始了。同时兰兰和小小也都开始个儿。兰兰到一米六零,小小稍矮些,到一米五九。

  从那以后,学校就刮起了一股追星风。瑶瑶小小和兰兰三姐妹被众星捧月地并称为“小瑶兰美女组合”,走到哪里都会有追星族躲在附近偷窥。瑶瑶和兰兰都觉得无所谓,愿意看叫他们看去,看一看自己又少不了什么东西。小小却很讨厌这样。这孩子从小性格内向,不愿意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尤其对一些明显带着猥琐味道的目光更是反感。

  于是她一个人时常撑一把淡蓝色带蕾丝花边的小阳伞,和姐妹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戴着有宽宽帽檐的女士凉帽。然而她不知道自己的气质和这样的装扮真的很搭,所以更能加倍吸引周围的目光。

  兰兰性情活泼而随和,爱说又爱笑,笑起来两个小酒窝萌倒一片。这样活泼开朗的性格,与其说像她的妈妈苏林,倒不如说像她的姑姑冷爱。兰兰喜欢画画,像她爸爸一样,从小就表现出很强的绘画天赋,尤其擅人物肖像画。青野房间里挂着许多精心装裱的自己的肖像,坐着的,站着的,躺着的,笑着的,沉默的,全身的,半身的。其中有一张是他抱着吉他时被临时抓模特画的,那张他特别喜欢,挂在自己床脚那边的墙上。每天入睡前都会看它一会儿,想象着兰兰作画时专注的表情。

  青野喜欢玩音乐。这也是来自他老爸的真传。想不到吧,除了对柳池,对谁都是一副死人脸的沈冰上学的嗜好还是一名出色的吉他手呢!只是家里出事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吉他。不过,婚后,他倒是常常给自己有身孕的妻子边唱边弹,于是儿子大概躺在胎盘上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吉他了。

  青野从小就喜欢听音乐,喜欢扒拉他爸爸的吉他。于是沈冰在他还上幼儿园的时候就把小小的他送进少年宫去学音乐。现在的青野会演奏多种乐器,最擅的是钢琴,最喜欢的还是吉他。他说吉他最自由,最能表达他的情感。是啊,是人都生而渴望自由,玩艺术的人更不用说了。更何况正处在的,沉默的,全身的,半身的。其中有一张是他抱着吉他时被临时抓模特画的,那张他特别喜欢,挂在自己床脚那边的墙上。每天入睡前都会看它一会儿,想象着兰兰作画时专注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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