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平等,不等于公平(第1更)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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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是挺难的,而且代价比较大。”

  秦振伟看完手中的资料,有些为难道。

  “秦律师,请帮帮我们家温梧吧。”

  “是啊,我们都是普通人家,惹不起这样的女人啊。”

  张父、张母都露出哀求的神色,他们已经把希望寄托给眼前这位年轻的律师了。

  秦振伟是任平生特意从君衡律师事务所请来的,借助他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张温梧与罗芸香的离婚案做参谋。

  虽然律所主任宁臻一对任平生这个请求有些意外,但万有网络已经成为君衡律师事务所的大客户,出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的考虑,她还是派出了所里的精锐骨干来帮忙。

  秦振伟今年25岁,也是江宁省金陵市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精通民法和公司法,同时在刑法领域也有很深造诣。

  他穿着一身整整齐齐的西装,戴着无框眼镜,五官端正,双目有神,只是头顶有些微秃,看上去就是很典型的法律人形象。

  宁臻一把秦振伟派过来给任平生帮忙,并不是随手之举,秦振伟虽然年轻,但能力却很强,短短几年里就承办了好几个案子,是所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也是宁臻一重点栽培的对象。

  “秦律师,你觉得这个案子上法庭的话,我方有几分胜算。”任平生表情严肃地看着秦振伟,他这话一方面是为了让张父、张母了解事态的严重,一方面也是在试探这个年轻律师的水平。

  “任总,是这样的。”

  秦振伟清了清嗓子,很恭谨地说了起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张先生把房子过户给张温梧的手续,是发生在您儿子与罗芸香领取结婚证之前的话,该房子应认定为对您儿子的个人赠与,属于您儿子的婚前财产,罗芸香无权要求这套房子,也无法分割这套房子。”

  听着秦振伟的话,张父的脸色一下子暗了下来,张母见势不妙,拉住他的胳膊追问:

  “老张,你是什么时候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的?”

  张父垂头丧气,吱吱呜呜的道:

  “那是元宵节后的事了,我想着孩子大了,又和女朋友一起住,那套房子也没必要出租了,所以就把尾款结了,索性登记到他名下。”

  任平生插了一句,他问张温梧道:

  “罗芸香知道你父亲把房子过户的事吗?”

  张温梧点点头道:

  “我爸爸来办手续的那几天,都是住在汉海市的房子里,我们也没有隐瞒她。”

  任平生皱起眉头,不说话了。

  秦振伟点点头,有些同情地道:

  “从张先生您刚才所述的情况来看,由于您把房子过户给您儿子是发生在领证后,按照最高法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该房子应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目前掌握的情况,如果没有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该案上庭的情没必要出租了,所以就把尾款结了,索性登记到他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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