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出轨,并非犯罪(第2更)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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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

  张父、张母都睁大了双目,难以置信道:

  “这女方出轨了,不就是她背叛了婚姻吗,法律不应该对她进行惩处吗?”

  “是啊,那个女人是过错方,我们应该多分财产才对,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啊。”

  “呵呵。”

  秦振伟又笑了,他继续普法道。

  “那是影视节目乱拍乱播造成的误解,现在的写手编剧太不敬业了,根本没有认真研究过我们国家的法律,想当然地把一些错误的观念、错误的例子,运用在国内的影视中。”

  “现行的《婚姻法》里,并没有明文规定惩罚婚姻中出轨的一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而要达到这两个条件,一是要求过错方重复登记结婚,二是要求过错方和婚外异性长期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才能构成对婚姻的损害。”

  “除此之外,有配偶者在婚外发生性关系,只要不是长期、稳定、公开的,都不在法律惩罚的范围。”

  张父、张母面面相觑,彼此都震惊了。

  原来法律并不惩罚出轨、偷情这类行为,这可与大众普遍的认识相差太多了。

  原来电视剧里说得都是假的。

  秦振伟说得兴起,继续补充道:

  “即便是你掌握了女方出轨的证据,也只能证明女方对婚姻不忠诚,对离婚感情破裂存在过错。”

  “但这个过错,最多只能让法庭酌情多判你5%左右的份额,再多就不可能了,法庭也并不是每次都会多判的。”

  秦振伟的话,再次引起张父、张母的纷纷议论。

  “什么?才5%的份额?”

  “这出轨的代价也太低了吧。”

  “难怪现在这么多出轨的,破坏别人婚姻的,原来法律根本不管。”

  ……

  秦振伟看到张家三人交头接耳、讨论个没完的样子,露出为难的表情,他转头询问任平生道:

  “任总,你看,这怎么办……”

  这个秦振伟,虽然是搞法律的,但情商一点也不差,很懂得察言观色。

  他这次来,虽然办的是张家的案子,但实际上接受的是任平生的委托。

  一进门,他就看出来,这些人里谁才是最关键的,谁才能决定这个案子的走向。

  所以,在另外三人纠缠不清的时候,请示这个面色平静的年轻老板,才是最稳妥的。

  任平生刚才一直没说话,他很理解秦振伟关于《婚姻法》的解释。

  他也明白,在当前的法律条文下,张温梧能够争取的余地并不多,即便是秦振伟这么出色的律师,也无法扭转整个局面。

  但是,抛开法条不说,任平生还是很赞同张父、张母的观点,这套房子不能分给罗芸香,一分钱都不能给她。

  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也不是法律是否公平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是否能够走向正确方向的深度问题。

  凭什么,普通男女在自己岗位上努力工作的时候,捞女们只要张张嘴、分分腿,就可以轻松地捞走不属于她们的财产。

  凭什么,普通男女在为了房子而共同奋斗时,捞女们却可以借着爱情、婚姻的借口,不劳而获地占去别人的房子。

  凭什么,普通男女为了一点优惠在网上淘宝时,捞女们却可以悠闲地花着别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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