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蟠龙(下)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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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要从筑基步入金丹,最基础的标准便是激活全身720个穴位,让肉体与灵魂完美契合,这时人体的生物电磁场会非常强大,已经能够干扰地球电磁场运行形成一个自我的‘场’,而灵力也将不在局限于体内,能够在‘场’覆盖的范围内自如施展。

  到了金丹这个境界,在常人眼中便是真正的神仙了,挥手间便能翻山倒海。古代的神话传说也大都来源于此。再往上的元婴,则是灵魂层次的进一步升华,达到沟通天地的地步,形成自我的‘域’,能摆脱地心引力的影响,不再局限于肉体所限能凌空飞渡,灵力所能运行的范围也会远远超出‘场’,以‘域’为概念大范围的影响天地。

  古代传说的真龙便是属于这个层次,能无翼飞翔,翻云覆雨法力无边。

  至于最高级别的化神,稷下并没有详细记载,只用了一个‘界’字来形容。具体有什么升华却一概没有提及,想来这个层次历代稷下传人都没有达到过。

  同理,西方的通灵者与东方通灵者虽然有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但对于位阶却同样有着近乎于一致的详细划分。

  以教廷为例,中世纪早期中东学者丢尼修曾发表过《天使序论》,制定了从天使到炽天使的三级九等的天阶位阶。但仔细查阅却可发现这些位阶有大量的重复,实际上这是丢尼修错误的把很多特殊的天使称号与真正的天使位阶混淆的结果。真正的天使位阶只有三级四等,处于最低阶位的下级天使被称之为能天使,分别具备各自不同的能力,等同于东方通灵者的练气期,但往往能力单一,容易被克制但也能在特殊条件下发挥出巨大的能力。往上一级的力天使等同于筑基期,是天阶天使军团的主力,是神迹的执行者,各大教区的裁决者大多都加持着力天使的天阶光环,可召唤所属的力天使附身战斗。

  从主天使开始,就属于天阶的上级天使,又有译称为权天使。在中世纪的教廷密录中,地界上的天使均归主天使管辖,负责执行神交付的任务,所以在世俗间,往往是红衣主教这类大人物才有资格加持主天使的天阶光环。

  到主天使,其实就是天使在地界的极限了。在狄俄尼索斯的《天阶体系》中,比主天使的更高贵的是炽天使,《启示录》中也明确记载着神的御座前侍立着七名大天使。其中比较有名的便是米迦勒、加百列、拉斐尔、乌利尔这四名大天使了,在某些典籍中他们被称之为四君主,甚至能够代神行使职权,其实力也均达到‘域’这一极高的力量层次。而剩余的三位大天使,便是背叛了神,率领三分之一看守天使掀起天界战争的堕落天使。

  梅丹佐,他是神最小的儿子,也是最被偏爱的儿子。拥有天使之王、神国宰相、天使书记官等诸多的头衔,亦是最接近神御座的存在。梅丹佐是以诺的先祖,是大天使长米迦勒亲自引领至神国的继承人,在所有的天使中,他是最强壮的,最富智计者。但在梵蒂冈历代教宗所典藏的禁典中,他的另一个名字被视为禁忌,堕落天使之王路西法,他是唯一一位超越所有天使接近于极位的近神者,也是率领三分之一的看守天使掀起天界战争的堕落天使首领。

  沙利叶,她被称之为月之天使,她的任务是保护人的灵魂不受罪的污秽。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她亦被灵魂中复杂的情感所困惑,最终与路西法一起背叛天国。

  雷米尔,他是魂之王,灵魂的审判官。与沙利叶一样,人类灵魂复杂多变的情感让曾经纯粹的他受到了污染,成为了路西法的追随者。

  因此,从七世纪开始,教会进行了大规模的思想控制,规定教徒只得崇拜上帝,不可崇拜天使,只得将他们作为一个指引者。自此,天使的名讳及位阶逐渐被教会淡化,只留存在梵蒂冈教宗封存的禁典中。

  与天使位阶对应的,是隐藏在凡人所处的地界依靠人类的各种欲望而存在的恶魔。最低阶的下级恶魔被称之为魔仆,他们以仆人的身份自居,在世间大量的散布罪恶与恐怖。

  曾在纽约之战中现身的查斯特斯属于魔使这个中级恶魔的序列,在这一级别便属于恶魔军中的部将级别,麾下往往有大量的魔仆效忠。到上级恶魔这个级别便是赫赫有名的72柱魔神了,他们自称魔王之子,拥有各自的封号,各自指挥着一支规模庞大的恶魔军团执掌一方,与天使军团的各大主天使分庭抗争。

  至于达到‘域’这一层次的,目前为止为世人所知的只有地狱七君王与堕落天使之王路西法麾下的沙利叶与雷米尔,其中路西法与恶魔之王撒旦接近极位,也就是‘界’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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