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行乞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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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大明公民”,需得在官府那儿报备。

  人要登记黄册,土地要登记鱼鳞册,此二册俱由官府存档。

  而百姓家中,还需留存官府根据以上两册开具的户帖,以备查勘。

  这户帖相当于周秦川穿越前的户口本,而且更详细。

  不但要记录籍贯、丁口、出生年月,还要登记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记录得异常详细,田产、房产、大牲口等等,事无巨细,全在上面。

  比如有正房三间,碾房一间,下等薄田一百亩,驴一头,牛一头等等,方便官府据此征收税赋。

  户帖除了方便征税,还管着人口迁移。

  若要出远门,没有功名之人,得拿着户帖,去找里甲开路引,再到县里用印,方能上路。

  不如此的话,路上一旦被官府查到就是下狱。

  当然了,如此严的规矩,也就是国朝初期方能做到。

  仁宣之治后,大明经济不断发展,人口流动大大增加,管得也就没这么严了。

  平时除了地方要冲、边口关隘外,已经很少查路引了。

  内地则大多要遇上叛乱、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况,才会临时查验。

  如今官府虽然对路引管得松了,但周秦川若想做工的话,仍不是那么简单。

  华夏古代,历来都是宗亲社会,镇里县上,不拘什么店铺,优先用的,都是自家亲友,再退一步,也是同一条街的熟人。

  若出了这条街,即需熟人担保,范围也不能出十里八乡,陌生人很少用。

  偶有那么一两个,则要先投奔当地亲戚,通过亲友介绍作保,方能入店做工。

  这些外地陌生人,在正式礼聘前,店家大多也会看看路引,毕竟谁也不敢冒险用作奸犯科后的遁逃之徒。

  对此时的周秦川来说,他在大明就相当于一个偷渡客,户帖路引一无所有,真要被官府给堵住,就只能去吃牢饭。

  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店家再是缺人,也不会用他。

  也就是说,今后的周秦川若想堂堂正正地做人,必须先解决身份,把这个大明版的户口本-户帖拿到手再说。

  拿户帖其实也不难,买房买地即可,本地官府只要有税赋可收,县里户房的吏员只要有好处能拿,都会心照不宣地让你落户上册,也不会管你之前是何方人士,再多此一举地查看路引。

  有恒产者有恒心,不法之徒谁会买房落户,在官府那儿留下踪迹呢。

  而买房买地,对此时养伤尚需数着铜板过日子的周秦川来说,不啻天方夜谭。

  做工的念想被断,周秦川没有过多犹豫,回到关阳镇的第二天,就拿着破碗上街,开工干活了。

  堂堂男儿,总不能让小济去乞讨来养活自己罢。

  这小子无怨无悔地帮自己的忙,按理说应该付他工钱才对。

  再说他整天做饭挖荠菜,确也忙不过来。

不宣地让你落户上册,也不会管你之前是何方人士,再多此一举地查看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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