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罪有应得第2/2段
女子从网上看到辛馨死亡案和钟颖死亡案侦破后,反复对比了龚秋的照片,觉得当时开房的人并没龚秋那么年轻,身形也和龚秋很不一样,于是来自首。
警方问女子:「我们当时给你看过龚秋的照片,你一口咬定开房的人就是龚秋,为什么现在又说不像龚秋了?」
女子说:「当时太害怕了,脑子不听使唤了……」
女子并没有说,一天前,她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告诉她,如果她不去自首,就将她和假龚秋开房并现金交易的事告知警方,女子知道事情败露,这才来自首。
在女子自首当天,辛馨所住小区的一名保安前来自首,该保安坦白是他删除并伪造了部分监控,有人在辛馨死后、警方到来之前找上他,给了他一大笔钱,他不知道那人是谁,只知道那人在第二天早晨伪装成清洁工,进了辛馨所住的那栋楼,推着一个垃圾桶离开,显然,垃圾箱里藏着真凶。
该保安和作伪证的女子一样,是收到了一通知道他所犯罪行的电话才来自首的。
警方综合女子和保安提供的线索,很快就查到,那名伪装成清洁工的男子,正是以龚秋身份证和那名做伪证女子开房的男子,该男子百密一疏,在旅馆附近一家便利店内购买香烟时,留下了线索,便利店老板之所以隔了这么久依然记得此人,是因为他看起来穿着普通,买的却是一百一盒的黄金叶,警方走访调查时,便利店老板立刻认出了照片上的人,通过回调监控,确认是同一个,男子走出该便利店后,将外套反穿,步行至对面的树下,摘下口罩,点燃了一支烟。
赫然是樊道明。
在确凿的证据下,樊道明最终承认,辛馨并非他所杀,是龚秋所杀。
那天下午五点半,辛馨在直播间内发布消息,说苏言溪来不了了,换钟程来直播。樊道明看到了该消息,便想利用辛馨,引钟程和辛馨发生关系,再让辛馨状告钟程猥亵***,将钟程送进监狱,一举解决掉钟程这个麻烦。樊道明让龚秋悄悄去往辛馨住处,在辛馨房间内,和辛馨商讨好了策略,辛馨之所以会同意,是因为樊道明不仅给钱,还答应给资源。然而,喝了催情药后,钟程依然克制着不与辛馨发生关系,无奈之下,龚秋只能再施一计,将提前收集的那些辛馨和钟颖有矛盾的证据摆出来给钟程看,引钟程和辛馨产生肢体冲突,在冲突时,钟程在药物作用下摔倒在地,晕厥过去。龚秋现身和辛馨商讨后续计策,想让辛馨强行和钟程发生关系,再状告钟程***,然而辛馨坐地起价,龚秋情绪激动,两人在争执过程中,龚秋失手将辛馨推下窗台,龚秋立刻给樊道明打电话,在此之前,樊道明已经拿着龚秋的身份证为其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得知辛馨死后,樊道明立刻让龚秋抹掉现场痕迹,出门后藏在楼顶天台蓄水箱中,等他去接应。
辛馨的死亡真相水落石出,龚秋以杀人罪被逮捕。
两个月后,主要涉案人员的审判结果陆续出来了。
孙海林(霍炎)犯多起杀人罪,被判死刑。郑秋宣犯非法拘禁罪、***罪、教唆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樊道明犯伙同杀人罪、共同犯罪罪、两次故意杀人罪未遂、包庇罪、伪造证据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龚秋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陈晓东犯包庇罪、故意杀人罪未遂、伪造证据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董义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有期徒刑六年。韩美雪犯伙同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樊道慧(樊
道明亲姐)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至此,有料访谈事件才算真正尘埃落定。
判刑后不久,法院方告知苏言溪,在对龚秋和樊道明进行验血的过程中发现,龚秋是樊道明的亲生儿子,但龚秋的亲生母亲并非樊道慧,而樊道明和妻子结婚二十多年,至今未产下任何子嗣,樊道慧的老公在二十一年前意外死亡后,樊道慧至今未再婚配。法院方告诉龚秋这一结果时,龚秋对此一无所知。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