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佳宁案第1/2段
待中年男子离开之后,杜奇神色不变,心中却颇为高兴,没想到瞌睡来了就给送来了枕头,这佳宁集团这个八十年代初,香港最大,涉及六十多亿港币的庞氏骗局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佳宁集团的主脑就是陈松清,他原在新加坡任土木工程师,在当地破产后,于1972年到香港任地产项目经理,1977年,陈最初成立的是一家灭虫公司,后来慢慢地开始投资地产、饮食、酒店等不同行业,于次年即成为“佳宁集团”。
1979年收购一上市公司,将佳宁借壳上市集资,之后通过不断并购、买卖,集团迅速膨胀,其间并多次向多间金融机构贷款,1980年佳宁集团由当时被称为“金牌庄家”的詹培忠以操控股价的手法使其股票价格狂飙十六倍而成名,股价一度由一元上升至11月升至十七元九角,一时成为股票中只升不跌的神话,长胜将军。
而实际上,佳宁的许多业绩都存在虚假,高股价也是佳宁通过内部买卖造成的假象,从而从股市吸纳资金,维持佳宁的空壳子。
一直到1982年中英谈判,结果英国的铁娘子也不得不服软,香港地产因年前途问题而价格下滑,佳宁的神话迅速破灭,债权银行在当年10月入禀法院求将其清盘令,不久佳宁集团正式清盘,创下香港和全亚洲最大宗公司倒闭事件。
这起直到2001年12月13日才审结的世纪累讼,涉及的贪污诈骗款项达66亿元,诉讼费高达2亿多港元,整个案件的调查过程长达17年,审查资料数百万份,调查和追缉范围远及三大洲十多个国家,政府诉讼费用约2亿1千万港元,此外,并创下13年的最长保释期、最高的保释金现金5千万港元、人事2百万港元等等。创下了目前世界司法领域里的一系列“吉尼斯世界纪录”。
现在陈松清还没有破产,反而在不断地催动股价爆发,杜奇知道这是一个机会,如果能够成功,让自己的一千万美元翻上几倍应该不成问题,不过在这之前,他需要一个合适的人来运作。
杜奇自己也有自知之明,他上一世学的经济,可毕业后不过就是做一个普通的员工,平时自己炒炒股,被中国的股市坑了不少钱之后没敢继续再碰,所以说对于许多金融操作也就是知道一些皮毛而已。
这一世倒是更加深入的学了一些金融知识,而且还跟商学院的教授请教了一些,现在杜奇或许在理论知识上并不缺乏,但实际操作起来,因为经验问题还差一些,最多也就和普通的操盘手相比。
正是因为有着这一份自知之明,杜奇之前炒白银期货的时候,才会直接选择了盖特和他的团队来操盘,这次他首先想到的也是盖特。
上次白银期货,盖特基本上是按照杜奇要求的来进行操作,不过相互交流的过程中,杜奇也能够看出来,他的水平很高,对于市场的把握也很精准,这次用来对付佳宁集团这些金融骗子,应该也是绰绰有余了。
当然,这一次操作,就需要盖特发挥更多的智慧,而且耗费的时间起码也要几个月,所以像之前一样,数十万美元的酬劳是不足够打动他的。
因为之前的合作还算愉快,算起来盖特和他的团队只是按照杜奇的要求建仓,然后等待时机出手,几乎没有费多大的事情,短短一周的时间,就得到了一百多万美金的报酬,这相当于他们团队加起来数个月的收入了。
事后多次复盘,对于杜奇的眼光和判断,盖特还是忍不住惊叹,这次杜奇再联系,开出来了一百万固定的薪酬加上10%分红的价格,盖特很快就心动了,不过他还是将分红的要求提升到了20%。
杜奇当然不愿意给出来这么多的分红,最终双方通过争论,这次只需要盖特一个人出马,杜奇付给他一百五十万美金的固定薪酬还有10%的最终利润分成,达成了一致之后,双方很快就签订好了合同,盖特也飞来香港,开始研究香港的金融规则和佳宁集团的资料。
现在香港这边的金融规则还比较混乱,比不上美国严密,而就算是以金融监管完善著称的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家都能够找到空子可以钻,所以在研究过了香港的一些金融规则之后,盖特表示这里的金融监管实在是太松散了,相比于美国,这里完全是天堂一般。
至于佳宁这边的杜奇收集到现有的资料看起来也很齐全,和李嘉成、李肇基差不多,陈松清也是靠开发、炒作地产发家,这几年香港经济发展空前繁荣,让人们把大笔的钱从各个方面投入房地产,在这个黄金时代,开发商可以挣到成倍的利润,可以通过预售也就是卖楼花后再建楼,住宅单位的所有权可以多次转手,在工程完成和入住前,价格就翻了几倍。
陈松清的第一个地产项目仅投入250万港元,但最终实现的销售额却是620万港元,在前几年,每年的交易额都不算太大,平均金额不超过100万美次杜奇再联系,开出来了一百万固定的薪酬加上10%分红的价格,盖特很快就心动了,不过他还是将分红的要求提升到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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