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我反对(2019-4-21改)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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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虎只是低着头,仍然一直看着自己的手。

  “李小虎,你必须如实告诉我们真相,我们才好为你辩护。”郝好在旁边劝说道。

  “你们不用问了,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的。”李小虎抬起了头,但他的回答让宁丹和郝好很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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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被告人李小虎到庭。”随着审判长的口令,穿着便装的李小虎被法警带上了法庭,然后在审判席正前方的被告人座席坐定。

  早在几年前,最高法院就已经禁止被告人上庭时穿着那种印有某某看守所字样的囚服马甲了。

  随着李小虎被法警带上法庭,李小虎涉嫌盗窃案正式开庭审理。

  ……

  “审判长,对于公诉人提交的,平原春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郝好的询问笔录,本辩护人有异议。平原春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郝好,是本辩护人的律师助理,此时,正以被告人李小虎辩护人的身份,坐在本辩护人身旁。作为被告人李小虎的辩护人,他不能成为本案的证人,对他的询问笔录,也不应当成为本案中认定被告人李小虎有罪的证据。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被告人的辩护人来证明被告人有罪,……”

  在公诉人将本案唯一找到的被害人——郝好的笔录提交给法庭时,宁丹立刻提出了异议。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阅最新章节。

  正如宁丹所说,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辩护律师指证被告人有罪,否则,被破坏的将是整个刑事辩护制度,危害的将是整个刑事审判制度。

  在宁丹坐下后,合议庭成员做了简单的交流,然后审判长举起了法槌。

  “反对有效,郝好的询问笔录,本庭将不作为本案定案证据。”审判长短暂的停顿了一下后,问道,“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需要向本庭提交?”

  “申请商业街派出所社区警官欧阳姗姗到庭,她是第一个抓获被告人的警官。她可以证明被告人的盗窃事实。”公诉人平息了一下心情,把刚刚证据被当庭确定无效后的失落仍在脑后,按计划要求法庭通知欧阳姗姗出庭作证。

  不大一会儿,穿着一身干净整洁警服的欧阳珊珊在法警的带领下走进了法庭。

  她看到了郝好,显得有些惊讶。

  被告席上坐着一个涉嫌盗窃的小偷,而受害人则坐在辩护席上,为偷自己钱包的小偷做辩护。这一幕让她有些不能适应。

  郝好也看到了欧阳珊珊,微微的对她点了点头,并报以我们又见面了的微笑。可这个微笑在欧阳珊珊看来,则更应该是尴尬的笑。

  在证人席站好,例行的宣誓仪式后,欧阳珊珊开始向法庭讲述自己当天的经历:

  “那天我离开派出所,准备前往社区,可刚走到商业街不久,就看到被告人在偷一个女子的钱包,然后我就开始追被告人,被告人在逃跑的过程中,又顺手偷走了另外一名受害人,也就是他”欧阳姗姗一指郝好,“他的钱包。我在后面一直追,直到追到了小巷子里,在取得了赃物,并且在受害人指认后,我把被告人带回了派出所,并给受害人做了笔录。此后的事情我没有再参与,而是交给了刑警队。”坐下后,合议庭成员做了简单的交流,然后审判长举起了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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