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方向错了(二)(改)第2/3段
而在诉讼时,望海第一中级法院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述规定(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认定上诉人(建筑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先生)具有劳动关系的理由成立。……”。
最高法院公布的这个案例,成为部分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认定建筑公司与工地上干活的工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理论的完善以及各方面的原因,大家的认识也越来越倾向于认定类似2014年张先生这种案件中,劳动者与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同时也都认为,虽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建筑企业仍然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这类官司,案件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起诉建筑公司和包工头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走劳动仲裁。而事实上走劳动仲裁,再向法院起诉的路子也不一定能够走通。
这就是为什么郝好一开始对赵翠兰说的“方向错了”的原因。
听完郝好的解释,赵翠兰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
“可彭律师说,……”
郝好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好象很信任那个彭‘律师’的。”
赵翠兰讪笑了一下,没有吭声。
“我刚才说的,你可能还是没听明白。双方虽然没有劳动关系,但你仍然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要求赔偿的,只要是因‘工’死亡的,仅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今年就应该可以拿到大概78万多的赔偿。”
当郝好说大概能拿到78万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赵翠兰现出一脸不可思意表情,一方不发的看着郝好,而目光则有些游离。
郝好疑惑的看着赵翠兰:至于因为近80万的赔偿惊成这个样子吗?再说了,那个彭‘律师’即使错误的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应该知道一次性工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的,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而一次性工亡赔偿为全国城镇居民可支付收入的20倍,也就是78万多。这应该是每一个从事法律工作者的常识才对。即使原来不知道,可在接手工伤赔偿案件时,通过互联网也可以轻松查到的啊。
“当然了,华星建筑公司还要支付将近6万的丧葬费以及个别亲属的抚恤金。”郝好继续向赵翠兰解释。
但赵翠兰的面部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仍然是一幅“你不会骗我吧?”的样子。
……
在郝好解说完后,赵翠兰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收起了所有材料,脸上挤出了一些笑容:“谢谢你啊,郝律师。”
“不客气。”郝好嘴上说者不客气,但内心却感觉很是失败。
双方之前在网上联络过,也咨询过关于律师费的收取比例,现在赵翠兰根本没有提律师费的事情,看来,这个案子是收不成了。
但不管如何,郝好还是要求赔偿的,只要是因‘工’死亡的,仅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今年就应该可以拿到大概78万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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