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有些犹豫的富强第1/3段
郑义汇报说已经取来了夏华商场的案卷,郝好让他会后先把案卷送到他的办公室,然后会议继续。
许应和孙阳的汇报中规中矩,他们在一天的时间里,反馈的信息和郝好了解到的差不多。
夏华商场的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执行并不是太严格,只要不是太过分,基本都是上睁一眼闭一眼的。
郝好的大脑迅速的思考着应对方案。
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发现了问题,而且可以即时解决的,一定要立刻拿出方案,并付之实施。
拿出应对方案很容易,可关键还是贯彻执行。仅依靠自己这小猫三四只,是不可能贯彻下去的。到时候,只怕会变成走形势。
想要彻底的执行下去,必须要有部门长期的盯着才行。
于是,他想了法务部合约业务部门。
从制度上来讲,他们才是合同管理部门,而合同的履行监控正在他们的职责之一。
必须要联合他们一起才行,而且,还不能只联合他们,人力资源部门也得参与才行。只有管理而没有考核,最终也只是形势主义。而考核,可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
就这么一件小举措,就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所以说,风险管理一定是全局性的,绝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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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头会结束后,郝好拨通了富强的电话。
要说起来,富强对郝好是真的信任。这风控办公室自成立后,做为主管领导的法务部副部长,他完全放手放郝好自由开展工作,除了在成立初和大家见过一面外,他从来没有来风控办公室催促过什么。
郝好也知道富强对自己的信任,所以,他也在用心的工作。
既然要发布第一份成果,而且还是涉及到多部门联动的事情,郝好是必须要向富强汇报并取得富强的支持的。
“三哥,在办公室吗?”郝好在电话一通,立刻问道。
他问的办公室,并不是位于同楼层的法务部副部长办公室。
富强在楼上董事会办公室那里,还有一间办公室。
在法务部待了一年后,他就正式成为了董事长助理,跟着富建设学习管理公司。
富氏集团名叫集团,其实只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共有股东持股,但最大的股东还是富家——富建设一个人持有51%的股份,另外两名股东分别持有19%和21%。
股权比例在公司治理中非常的重要。
100%股权,那是纯私人公司,法律也叫一人有限公司。
持有67%的股权,被称为绝对控股,无论是一般事务还是重大事务,都可以一言而决。
持有51%的股权,称为相对控股,只对非重大事务拥有一言而决的权利,在重大事项上,还需要其他股东的支持。
34%,则属于有相当影响力的股东,因为持股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一,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拥有一票否决权。
10%,最低安全持股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拥有10%的股权的股东,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以起诉其他股东,甚至可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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