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大婚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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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夏夜,每一颗星星,都藏着秘密。

  当我揉揉眼时,已置身于马车上,照例被刘珺搂在怀里。

  那双寒潭眸子,出神地盯着两缕打了同心结的发丝,犹豫、狠绝、怜惜、冷漠,交织着矛盾的情愫。很少见到他如此焦虑的神态,眉头蹙成山丘,舒展不得。

  我悄悄地探出手,替他抚平疼在心里的愁苦,浑然不知那颗鲛人泪再次闪着紫色的光芒。自从它沾染上我的血后,好像就爱发紫光了。

  然而,刘珺看到鲛人泪后,仿佛受到极大的刺激,收起结发于水蓝色香囊之中,没有任何抚慰的前兆,径直进入我的身体,横冲直撞,娇弱的身体不到片刻就印上青青紫紫的痕迹。

  “痛……”我泣道,可丝毫唤不起他的怜悯。

  此刻,他的眸子,明明冷冽过南极的万年玄冰,肢体的动作却如豺狼般肆虐。

  “阿珺相公,痛……”我哭喊道。

  他终于恢复正常,依旧冰冷,将我揽在怀里,喘着粗重的呼吸。

  “堇儿,堇儿……”刘珺富有磁性的低音在耳畔流连,替我穿戴好衣裳,粗糙的指腹辗转于我的发丝,时不时俯身去亲吻,看到我鼓起羞红的脸颊瞪着他,展露出久违的笑。

  临近锦瑟园时,刘珺又举起手,打算在我的额前描一朵三瓣兰花,只是那双寒潭眸子瞟到闪烁着紫光的鲛人泪时,悬在半空,最终还是放下了,换作轻轻地落了一吻在我的掌心。

  不知为何,明明是熟悉的寒兰香,总觉得这吻有些冰凉。暗自嘲讽,是经历了对几乎疯狂的爱恋后,变得患得患失吗?

  “堇儿,无论走多远,都记得当归。”刘珺柔声道。

  “不吃当归!”我从刘珺怀里跳出来,恼道。

  呜呜,如果旁人觉得我的脑袋生锈,那肯定是被刘珺的当归和白术给逼出来的。打着我体质偏寒的借口,天天晚上监督我喝药,还不许我吐出来。作为一个现代人,即使有蜜饯相佐,也无法忍受中药的苦味。

  “堇儿真乖,为夫一定叮嘱佑宁看着你喝完当归红枣汤。否则,罚佑宁禁闭虫室三日。”刘珺笑道,将虫室二字咬得极重,见我打了冷颤,拍拍我的背部,还趁机将我的嘴唇紧贴着他的,吮吸许久。

  下了马车后,我气得跺跺脚,将刘珺从里到外骂了十来遍。他就知道利用我的弱点,来欺负我,还一副体恤妻子的好丈夫模样。

  这虫室,并不亲身体会过其中的恐怖。只是佑宁去嫣红馆请刘珺之后的几天,在佑宁上药的时候,偶尔看见过他咬着木板,用烧红的匕首挖出钻入血肉的毒虫,痛得在屋外的我将手指头都咬出血了。自此,我待佑宁便推心置腹了。整个长安城,对我好的寥寥无几,我又不是真蠢,如何不会珍惜呢?

  回到锦瑟园后,哥哥似乎并不意外我会归来,瞅到我脖子上的鲛人泪发着紫色的光芒时,眼神顿时变得冰冷,倒真和欧阳明日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吩咐婢女伺候我梳洗,便转身去了书房清点账目。

  第二天,佑宁送来了嫣红馆的房契,还有万恶的当归红枣汤。接着,进行大婚的倒数第二步骤,请期。说是请女方确定婚期,那胖媒婆就直接说三天后,宜嫁娶,哪里有商量的语气。亏我搜刮了一大堆话来讨论婚期,顺便把那碗当归红枣汤晾着。哈哈,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结果是,大婚前晚,都得将当归乌鸡汤喝得干干净净,看得佑宁翘起兰花指咯咯地笑。哼,没良心的家伙。
<。只是佑宁去嫣红馆请刘珺之后的几天,在佑宁上药的时候,偶尔看见过他咬着木板,用烧红的匕首挖出钻入血肉的毒虫,痛得在屋外的我将手指头都咬出血了。自此,我待佑宁便推心置腹了。整个长安城,对我好的寥寥无几,我又不是真蠢,如何不会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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