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十五 伯爵与蟋蟀(上)第1/3段
秘鲁利马州,土豆之州。
说到秘鲁这个旧时代便存在的古老地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安第斯山的晴空碧野,羊驼野马的悠然自得,还有马丘比丘的神秘莫测。
这是其他地方的人,对这一地区的最初时印象,而等到真正踏上过这片被森林覆盖的土地,感受过那高海拔下壮阔夺目的自然气息,那么你肯定知道最深受当地人喜爱的食物是什么。
那便是土豆。
这种被誉为“在未来世界出现粮食危机时,可以拯救全人类”的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人工栽培史可追溯到星历前10,000年到7000年的秘鲁利马州南部地区,安第斯山脉海拔3800米之上的喀喀湖区可能是世界上最早栽培土豆的地方。
虽然这种食材如今太过普通而廉价,又其貌不扬,很难成为高端饭局上的备选材料,然而在物资极其匮乏的战争年代,它确确实实是许多饥荒家庭赖以生存的食物。
阿雷基帕郡东部的茂密雨林深处,一支七人组成的侦查小分队,正沿着一条蜿蜒溪流,向预先设定的汇合点前进。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一位身穿羊驼披肩的土著向导,名字叫玛卡取自当地一种根茎胖圆圆的奇特植物。
玛卡跟随队伍差不多已有半个月时间,对这里的地形和动植物十分熟悉,走了一段路,溪水渐窄,他爬到一处湿润土坡上,闭起眼睛,使劲用鼻子嗅了好半天,随即停下脚步,用极其蹩脚的通用语联邦通用语不止一种说道:“别走了,别走,做饭了,做饭。”
紧跟在玛卡身后的是这支小分队的队长,绰号“伯爵”,头戴奔尼帽,身穿褐色和绿色混合的虎纹数码迷彩。
他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那块专业级防水表,有些不解地说:“时间还早,为什么停下?”
向导玛卡讲话时夹杂着浓重当地口音,一手指着前方,含糊不清地道:“前面,陌生,不安全,明白?这里安全,可以……”
他一时忘记了休息两字该怎么说,便双手合掌,贴在一侧面颊旁,做了个打瞌睡的姿势。
伯爵心中了然。
他中学刚毕业就参了军,在越来越重视文化程度的联邦军队里,属于脚踏实地、依靠功勋一步步升上来的那类人,与那些高学历、懂技术、一直待在后方安全区的文职军人,截然不同。像伯爵这样草根出身的老兵,崇拜个人武力,比起观看雷达和作战指挥图,他更喜欢摆弄一些威力强悍的单兵武器宁可深入险境,也不愿意坐在办公室里整理数不清的头疼文件,或是整天跟一堆苍蝇般嗡嗡作响的电子设备打交道。
伯爵崇尚现代化军事,但同时也迷信自然之道。回想起这一路艰苦旅程,原始森林里时常雾气弥漫,每一株繁茂植物下,都可能隐藏着足以致人死命的毒蛇猛兽,还有脚下数不清的泥沼荆棘,若非向导玛卡在,自己这支小队的行军速度,将比原计划慢上三四倍。
于是伯爵选择听从比自己更熟悉地理环境的这位向导的建议,没有再坚持赶路,举起右手,示意后面的人停下,整支队伍原地休息。
小队里有名绰号“蟋蟀”的年轻士兵,平常最为活泼好动,这时靠过来,选了一块相对干净些的石头,坐在伯爵身边:“头儿,你这里还有百宝路香烟没有,再给我一根过过瘾呗。”
“蟋蟀”的家乡在大草原上,那里的人流传着一种古老习俗,喜欢把一些个头比较,也不愿意坐在办公室里整理数不清的头疼文件,或是整天跟一堆苍蝇般嗡嗡作响的电子设备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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