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下地狱的标准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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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生前说谎骗人,挑拨离间,诽谤他人的,死后要打入拔舌地狱,享受拔舌酷刑。

  生前背后说人坏话,以讹传讹,陷害他人的,死后要打入蒸笼地狱,活生生的蒸熟。

  生前有宰杀牲畜者,要被打入刀山地狱,剥光衣物,光溜溜的去爬刀山。

  生前出过轨,恶意堕过胎,或者不孝敬父母,不仁不义的,要打入冰山地狱,裸体爬冰山。

  生前卖过淫,嫖过娼,或偷过东西,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的,要打入油锅地狱,扔进油锅狠狠的炸……

  等等等等。

  夸不夸张?离不离谱?恐不恐怖?

  要按这个,估计人人都得去十八层地狱走一遭,没几个能例外的。

  其实这只是古人的一种臆想,表达了他们对于美好和谐生活的向往,希望人人向善的意愿而已。

  孙浩所创的这个地府,没有搞得像传说中那般夸张。

  他又不是虐待狂,没有以虐待他人为乐的变态心理,没必要弄的那么离谱。

  不过,新地府的规矩,虽没有传说中那般夸张,但也比现实中的法律严酷的多。

  在地球现代,是不能对犯人动用酷刑的,只是关在监狱里限制自由,进行劳动改造,思想教育。

  最严重的也就死刑,表现的好还能死刑变无期,无期变有期,然后刑期越来越少,没多少年就出来了。

  甚至一些西方国家,连死刑都给取消了。

  固然,这是在讲究所谓的人道主义,也是给犯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对比他们犯下的罪恶,这样的刑法,赎的清他们一身罪责吗?

  对于那些被他们伤害的人,这样的刑法公平吗?

  至少孙浩觉得挺不公平的。

  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就算杀人放火,竟然也只是进行一段时间的思想教育。

  孙浩就曾听自己的一位同事说起过一件事。

  那位同事的一个同门堂弟,上初中的时候,被同校的一个不良学生把命根子给踢坏了。

  其原因,竟只是放学时太过拥挤,他堂弟不小心碰到了那不良学生小女友的屁股。

  事后,不良学生的家属就给他堂弟付了些医药费,赔偿都没有。

  堂弟的命根子也没治好,一辈子都不能入道了。

  而不良学生,被警察叔叔带去教育了几天后,就放了出来,屁事没有。

  还洋洋得意,更加嚣张了,四处宣扬自己将人阉了的壮举。

  听闻此事后,孙浩感慨了良久。

  当时也只能感慨下了,他一个小小的上班族,又改变不了什么。

  不过现在,趁着将地府真实创建出来的机会,他却能做些什么了。

  法院跟你讲人道主义,跟你讲文明,但我可不跟你讲这些。

  阳世有阳世的法,阴间有阴间的法。

  阳世的法,孙浩哪怕不认同,也不会去评判什么。
emsp;至少孙浩觉得挺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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