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指不定还得去收尸(求推荐票、收藏)第2/3段
还别说满搭配的。
随着天边红霞越来越暗,街道两旁的路灯仿佛站岗的战士一般,执行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
现在街上很热闹,来来往往有很多人。
有老人在公园歇凉,也有狗男女在谈恋爱,亦有一家三口携手散步。
很多小吃店也开张,开始忙碌工作。
因为有唐雪倾和霍嫣然两个人间尤物,导致回头率那是百分之百,甚至有狗男女因此而吵架,唐承宇每次看到这种情况都感觉很爽。
自古传言,每一个太监性格都是阴柔扭曲的,貌似唐承宇也开始转变了。
“在哪里吃啊?”
舔着手中的甜筒,霍嫣然转身看着唐承宇。
旁边拉夏尔、爱因斯坦、唐雪倾都舔着,也一同看着唐承宇。
来回很人都看着,唐承宇感觉自己是未婚先孕,貌似一上来就在当爸爸。
“去天梦丝广场吧!小拉子和小毯子还要买一些东西。”
唐承宇并没有犹豫。
“被死砍脑壳,再叫老子小毯子我就和你单挑。”
站在唐雪倾肩膀上,爱因斯坦舔着甜筒,如果唐承宇是只鸟一定做不到,反正他没弄明白这只蠢鸟是怎么做到舔冰淇淋的。
虽然知道这蠢鸟不简单。
说起来蠢鬼也不简单,拉夏尔也是,唐雪倾算半个,难道自己真的是主角?
这些家伙看似奇葩,其实都会成为自己的伙伴,日后征战四方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传说?
捏着下巴,唐承宇越想越觉得可能,再加上自己的能力与穿越者的身份,不就是妥妥的套路吗?
回过神,唐承宇开始孤疑的看着这几个家伙。
“鸟爷和你说话呢?”
见唐承宇对自己的威胁丝毫不为所动,爱因斯坦怒了。
“听着呢?你外号又不是老子取的。”
掏掏耳朵,唐承宇理都不理这货。
“蠢鬼。”转头,爱因斯坦咬牙切齿的看着霍嫣然,仿佛杀父仇人一般。
欢快舔着冰淇淋,霍嫣然根本就不在意爱因斯坦的刀子目光。
小坦子,与小毯子谐音,这是在一鬼一鸟第一次吵架时霍嫣然取的。
说起其他事霍嫣然那是一无是处,但要是说起缺点那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偷懒连耶稣来了都没用,心里一点逼数也没有,还乱给人家起外号....等等貌似就没有啥好品质。
最最最大的缺点就是智商偏低,否则也不会变成这样。
吵架永远都是最凶最理直气壮的,偷懒和吃饭永远都是最积极的。
能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个奇迹。
唐承宇不止一次感觉自己是个圣人,如果自己不收留这蠢货,估计隔天就会收到消息这货不是被卖了就是被打死了。
指不定还得去收收尸。
至于拉夏尔,迟早有一天会被套麻袋沉江,也特么是个奇葩。
爱因斯坦虽然才接触,可是看那样子也不是正经鸟,说
“听着呢?你外号又不是老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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