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第120章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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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用于繁殖的种猪,而非简单的育肥猪。

  也因此,在乡下地头忙着准备过年的事情时,县城里一点儿也不太平,既要找地方盖猪舍,又要招募人手做事。杂七杂八的事情一大堆,偏桩桩件件都马虎不得,时间还这般紧凑。为此,县太爷不得不要求所有人取消年假,本来县衙门应该在小年那日就给所有人放假的,除非是出了特重大案件,不然整个县衙门就只得两个值房的人。可今年,所有人一直忙活到了大年夜下午,并被县太爷要求正月初二一大早接着忙活。

  造孽啊!!

  不止乡下地头的养猪户们在骂老朱家,连带那些衙役们都看他们家不爽了。要不是因为朱四郎认罪态度良好,悔过也相当得诚恳,保不准还有人拿他出气。

  就在县衙门的人忙得脚不沾地时,各处的里长也接到了上头的任务。

  让所有的里长,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统计清楚养猪户的损失,越详细越好,还必须做到如实登记,以便之后衙门给予赔偿损失。

  讲道理,这种事情是很难做到如实的。

  谁家养了几头猪,按说这不算什么秘密,可也不是什么值得别人去打听的事情。像老朱家,在王香芹嫁进来之前,也是养猪的,可除了最亲近的几家外,谁会关心朱母养了几头猪?同样的,别家也是这么个情况,自家人肯定是清楚的,近亲可能知道也可能没放在心上,至于外人,除非特地去打听,不然不清楚才是正常的。

  里长们在接到了县衙门给予的任务后,皆是一脸的犯难。

  除非核实数量很困难外,还得防备着其他人弄虚作假,万一只养了一头猪偏说养了两头呢?你说证据?证据在哪里?还有就是,里长自身就是有亲戚的,这要是自家的亲戚找上门来,让帮着捞点儿好处呢?

  着实为难。

  可就算这事儿再为难,县太爷安排下来的任务也是非做不可的。还好,关键时刻有人帮着出了个主意,让那些养猪户们拿大肥猪做证明。

  你说你家养了一头猪,那猪呢?如果大肥猪就待在自家后院里,那自然就是证据充分,啥都别说了,数一数有几头大肥猪就成了。假如是卖给了屠户,那行啊,卖猪的时候肯定不止一个人看到,屠户本身也可以算作是证人,只要人证齐全,也算。或者还有可能是自家杀了吃了,可杀猪啊,那不是杀鸡这般容易的,既是杀猪,绝对有人瞧见了,还有其他人一道儿吃了杀猪饭等等。

  总之,想要获得赔偿就要好好配合,弄虚作假不是不行,而是你要承担起曝光之后的责任来。

  里长们苦口婆心的劝着村里人,又要夸县太爷是个为民着想的好官,还要拿老朱家举反面例子,你要说谎没啥,有本事就瞒一辈子,万一捅出来了,那很抱歉,就算你家真的养了猪,回头也没得赔了。

  在强压之下,多半村人还是说了老实话的,毕竟这年头多数人的心理素质都很差,稍微一吓唬也就吐露实情了。

  然而,甭管哪个年代,总归是有几个混子的,就有人一口咬定自家养了三五头猪,猪栏里还真有猪,就是瞧着特别不对劲儿。

  “听说了没?南边那桃树村的老李家闯大祸了!”

  “知道,他们家那小儿子是个混不吝,从外头买了好些个出栏猪假冒自家养的,结果被那头的里长发觉了,是这事儿吧?”

  “对!也不知道他那脑子是咋想的,咱们咋就想不出这种法子来呢?”

  单纯的说谎是没用的,你家养没养猪,养了几头猪,除非打从一开始就瞒着,那兴许还有可能成功。可很显然,谁都不会预感到会出事,更不可能提前一年就开始布局。也因此,就算有人编排了谎言,但没过多久就会被揭穿的。

  就不说别的,家里人平日都不去山上打猪草,也没种苜蓿草,你说养猪,你家猪吃啥长大的?要是只养了一头非说是两头三头,也行吧,你家里人这么能耐,一个老婆子就能伺候好三头大肥猪?谁不知道朱四郎巡讲上说的养猪法子繁琐得要命?

  可这种办法只限于比较了解内情的人,换句话说,要是完全不熟悉的人家,不一定就真的能够察觉到。

  就好比,王香芹知道宁氏娘家的大致情况,但要是让她说田氏和牛氏的娘家是怎么一个情况,她就只能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了。

  村里人谈论时刻有人帮着出了个主意,让那些养猪户们拿大肥猪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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