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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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了声教授再见,就关上了门。

  咔哒。

  沈昼叶怔怔地看着那场景,站在走廊里发了一会儿呆,拍了拍脸,试图让红晕消散。

  …………

  ……

  她的晚饭是一个赛百味。

  沈昼叶在北大读书的这七八年,偶尔会步行去人大附那边的赛百味买个鸡肉三明治吃,这店周五半价,非常合算,而且赛百味总让她想起小时候的味道。

  沈昼叶小时候和父母一起住在华盛顿。

  那时街角就有家赛百味。有时候她去上兴趣班回来,正好父母都不在家的话,十几岁的沈昼叶就会去赛百味店坐着,点个最经典的鸡胸肉热狗,盯着街角,一边写作业一边等她爸爸妈妈的车回家。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却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般。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盘腿坐在斯坦福宿舍的床上,拆开黄绿的包装纸,露出里面烤得外皮酥脆的白面包。

  那一刹那,她手机微微一亮,是一封邮件。

  沈昼叶咬着面包,将屏幕划开了。

  新邮件一封,发件人陈啸之,来自他的斯坦福校内邮箱。

  沈昼叶愣了下,在自己的牛仔裤上抹了抹手,点开邮件。那封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是用英语写的,让她在7前把研究生期间做出的成果发给他看看,他得掌握自己学生的基本情况。

  沈昼叶将热狗咬在嘴里,爬回了自己的电脑前。

  成果并不难找。她戴上眼镜,插上移动硬盘,毫无保留地将自己这些年发表的期刊和写过的论文,处理过的数据全部打了个包,发了过去。

  沈昼叶动作麻利,将最后一个文件拖进去,一敲回车,邮件咻一声钻进了网络,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沈昼叶就一个人在她温暖的小阁楼里坐着,望着玫瑰色的夕阳,慢慢地喝着热咖啡,吃凉掉的三明治。

  ……

  陈啸之。

  已经十年了。她把这三个字在舌尖一滚。

  十年足够改变一个社会,也足以让一个青涩的女孩儿长大成人。

  可是这十年来,沈昼叶每次心里念起这名名字,心脏都是一阵抽痛。

  记忆里那个少年几乎都模糊了,她却总记得他与生俱来的光芒。

  在沈昼叶的记忆长河中,陈啸之的样貌甚至都被框进了一张老相片,她记得少年陈啸之在冬天下午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把温暖耳机塞进自己的耳朵,还有落在唇角的、伴随着初雪的亲吻……他们初三那年的冬天。

  还有沈昼叶拼了命地要和他分手时,追到她家楼下,赤红着眼眶等了她一整夜的少年。

  然后二十五岁的沈昼叶揉了揉自己的鼻尖儿,一个人坐在床头看壮阔夕阳。

  自从沈昼叶读研之后,她已经很少有这样的闲暇时光了。

  她读研后忙得要命,大导师周院士身体欠佳,将她分配给了她的前老板李磊,李磊为人刻薄,将她当牲畜使唤。如果不是沈昼叶能在实验室泡到凌晨,她连做自己实验的时间都没有。

  那时,沈昼叶甚至经常见到北京的日出。

  就连这样,都被抢走了无数次成果。

  沈昼叶有点自嘲地别过头去,拿了杯热咖啡捧在手心。

  下一秒,邮件咻一声飞进了她的邮箱!

  沈昼叶:“……?”

  这么效率的吗,沈昼叶感慨了一下陈啸之这人有点儿东西,咸鱼般捧着暖融融的热咖啡,好奇地划开了那封来自自己前男友不,新导师的邮件。

  陈啸之的邮件只有一句话:

  你科研成果就这点儿?你认真的啊?你博几了?你能毕业吗?

  捧着咖啡的咸鱼:“………………”

  …………

  ……

  外头天黑了。

  夜空清朗,盛夏行星漫天。

  宿舍小阁楼里,夜风习习,张臻苦口婆心地劝说她:“姐妹你不能喝酒,真的别喝了……”

  沈昼叶一摔易拉罐,醉醺醺道:“我不!陈啸之是个活王八蛋!”

  张臻头疼死了:“陈啸之到底是谁啊,姐妹你从本科的时候就开始一喝酒就骂他……你今天又受了什么刺激……”

  沈昼叶手里那罐啤酒还有大半罐,但是她小脸儿已经红了,她将易拉罐大马金刀地一挥:初雪的亲吻……他们初三那年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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