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1/3段
陈默和ily吃完午饭刚从饭馆出来,还没上车就接到了顾野的电话。
“你在哪儿呢?”顾野问道。
“在五台山呢,这不是要走了吗?拜拜菩萨保佑一下。”陈默示意着ily先上车。
“你丫还信这个啊,准备得怎么样了?去加拿大的日子定了吗?”
“我回北京就定机票和酒店,还有自驾租车一堆的事,初步想定九月初走。”
“我们说你走之前大家聚聚,正好胖子和刘磊他们也从上海回来了,你回来给我们打电话吧,就算是给你饯行。”
“好,等我回去就联系你们。”
陈默挂上电话,坐进车里,说道:“顾野的电话,说让我走之前和他们聚聚,你,来吗?”
ily系着安全带摇摇头,说道:“还是你们聚吧,我没什么兴趣。”
陈默不出所料似的点点头,这时候ily忽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说道:“去加拿大的事情,能不能也不要说?”
陈默侧过头,看着她道:“你的意思是,你和我去加拿大这件事情,也不想让他们知道?”
ily看了一眼陈默脸上的表情,然后转过头说道:“算了,其实也无所谓的。”
在回宾馆的路上,强烈酷热的阳光,让陈默和ily先后都戴上了墨镜,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就这么坐在车里,把冷气开到最大,再放上一首朴树的平凡之路,沿着公路就这么一直开下去。
陈默在路上找了个加油站,把油箱加满,ily从车里出来说是要透透气,去了便利店,过了一会儿,她手里拿着一个冰淇林出来了,站在门口,大口大口地吃着,还冲着陈默扬了扬手。陈默走过去,她塞给他一个冰淇林,说道:“这天气,吃个冰淇林最好。”
陈默撕开包装纸,陪着她一起吃着,远远地看着自己正在加油的车,他眯起眼睛,说道:“今年又是一个热得让人难受的夏天。”
ily用小勺挖着小碗里褐色的巧克力,问道:“你,天天呆着在家里写东西的,有没有特别地烦过,不想写下去了?”
陈默咬着冰淇林,那是一个戴着帽子的小雪人,陈默正在吃黄色小帽子的边缘,“有过,很多次,尤其是,当自己真正用心写出来的东西,看的人数,却超不过你的一只手,然后,你再看着,那一个一个看你书的人消失,直到没人再看你写的东西。而你,依然每天在写着,就算是无人会读,你依然每天在写,就跟偏执狂一样,有时候我也问过自己,你还在写什么啊,都没人看的东西,后来想,就算是,写给自己吧,起码还有自己这个读者,如果有可能,我想,就这么写下去,我好像是只能干这个,而不是我能不能干这个。有时候,和咱们班的很多人相比,挺好的专业,挺好的工作,就这么废了,自己干了一件完全不靠谱的事情,觉得自己这辈子一事无成,就是一废人,有时候又觉得,起码我现在干的事情,我能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我是一个可以想快乐的时候就可以快乐,想难过的时候就可以难过的人,也挺好。”
陈默手里的冰淇林,在他的话语里,在酷烈的阳光下迅速地融化着,褐色和乳白色粘稠的液体,顺着他的手指,一滴滴到了地上,他好像都没有察觉。ily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纸巾,递给他,陈默低着头,接过纸巾慢慢地擦着手。
ily重新戴上墨镜,说道:“走吧,油加好了。”
陈默和ily回到宾馆,ily说要先回房间洗个澡休息休息,完了再联系,陈默点点头。
回到自己的房间,陈默看着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他不想去动它,至少今天不想。就算是给自己放一天假,他心里说道。
他把自己放倒在床上,正想着是先去洗澡,还是先看一会儿村上春树的散文,手机这时突然显示他收到了一封邮件,他点开邮件发现,发件人是庄羽。
庄羽的邮件不长,用写的,但她的行文和语法已经完全是英文的模式了,所以陈默看了几遍才明白她的意思。主要就是说同学好久不见,我现在在温哥华,如果你来温哥华的话,一定要记得找我之类的,最后落款是英文的“issu”,陈默觉得中英文夹在一起就这点不好,完全看不出写信的人的真实想法。要是直接写一句想念你,说明关系不一般,要是英文就完全两个意思了,只要不是仇人,都可以敷衍地来一句“issu”,而用写的内容,却是完全的客套方式,什么要过来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来我家里好好看看之类的,英文的思维是除了至亲好友,从来不会邀请别人到家里的。
陈默记下了她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但还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应该联系她。庄羽也许已经不是那个在侧幕边上,紧张得瑟瑟发抖的女孩了,他也不再是那个,可以和她随时心灵相通的那个人了,这么多年,时间不可逆转,他们,都不可能回去了。
在谢幕之后,所有的演职员都从侧幕边鱼贯而出,而庄羽紧紧地抓着陈默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过,就好像她一松手,陈默就会消失不见一样。
大家兴天假,他心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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