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 专利的产生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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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原因是弄银子,他现在虽然远离战场,仍有一颗带兵之心。他想过,起码要招十万兵。他不一定要当这十万兵的头,但想亲自训练。有朝一日上战场,会是敌国的恶梦。

  事情搞定,说话也要轻快些:

  “研究所不应该只有一座,官方民办皆可以。朝廷应该在各州、至少各道成立一个研究所。可以研究的东西太多了,并且不一定是新想出来的,比如对船只的改进、有朝一日我大唐能轻松横跨四海,去看看外面的天地。可以对农具改造,比如犁、耙甚至水稻等等进行改造,使农民增加收成。

  比如军事、织造业等等,太多了,我就不在这里一一举例。反正只要对社会有利的东西出来,我们就得奖励研究人。以后我那个大唐研究所会交给朝廷,朝廷安排相应的官员进行管理。我只负责奖励金那一块。每年视其研究出的东西,发放相应的奖励。”

  他并不是在画大饼,这些东西大家都知道好处,只不过以前没有人承头而已。现在已经没人称赞他,就如同他的功劳一样,得不得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李豫当即表示:

  “就照浩然说的办,朝廷先在各道成立研究所。”

  “皇上,这中间有几个问题。”元载想得深些:

  “成立研究所怕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要招些什么人?招来让他们做些什么?是指派他们研究某个东西、还是让他们自己去研究?”

  何浩然早就想好,任何时代想进步,研究绝不可少。

  “每个地方的研究所不用招多少人,招些管理人员、或是对此道有些天赋之人就可以了。研究的东西主要来自民间。比如一个或是一些人群,在对某某东西进行研究,如果其中资金困缺等等,申报到研究所,朝廷复查后,认为这东西值得投资,资助其下的研究,本人不会成研究所一员。至于研究出来的东西,可以一次性卖给朝廷,经过审核,视其东西的价值给予封赏。”

  朝廷这块摆平,其中的管理不需要何浩然教。他这种提议和方式听得许多人蠢蠢欲动,就连那些大商人也知道其中好处。有个富商问:

  “如果我们私人研究出来的东西,可不可以自己使用?”

  开始何浩然没听懂他是什么意思,很快恍然过来,这家伙不想将研究出来的东西卖出去。

  “当然可以,以后我们还要逐渐规范这方面的东西,比如专利。我给大家说说专利是什么。比如我研究出来的东西不想卖出去,自己生产贩卖。后来如果有人照着将这东西做出来了,所制作的流程形状等等都和它相似,那就属于侵权,不但对方不准再卖,还得赔偿他的各种损失。”

  专利这东西能说几天,当然他这方面的知识说不到一个时辰。但对于这些人来说,听到这些就够了,很好理解,连身为大家族的工部侍郎崔纲也参预进来。

  “那不是一个好东西,只能他自产自卖?如果这东西非常抢手,他又没能力供应怎么办?还有时间问题,是不是他死后另外的人才能制卖?”

  “可以卖给其他人,”在后世没学过法律,也没从事过研究工作,对专利何浩然懂得真不多。

  “只要双方愿意,另一方可以将他的专利买死,那以后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了,他不但不能再卖下家,自己也不能再生产贩卖。也可以找人合伙,怎样合伙的事我就不说了。至于专利时间有多长?以他死后算有些不公平,其中还怕出什么事,可以规定三五十年,三五十年后外人即可制作贩卖。”

  就他这点专利水平,也让张延赏十分佩服,点点头:

  “要想让研究兴旺,专利必不可少,这会刺激大家的积极性,避免有些人巧取豪夺,此事我赞成。”

  元载看着他若有所思,问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何将军,你的纸和米酒、琉璃等等不会搞专利吧?”

  大家有些紧张看着他,他笑了笑:

  “纸哪会搞专利,都已经送给朝廷了。但米酒和琉璃我要申请,那些东西买或不买对大家都没影响。大家放心,我以后研究出来的东西,只要是大利于国民的都不会申请专利。比如下一步要造的印刷术,现在的印刷术效率太低,有一个好的印刷术,可以大大推进我大唐文化。其印刷术会给大家公开,绝不私藏。”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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