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东京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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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东京比纽约还要繁华,甚至可以说,东京可以是这个星球最繁华的城市。

  当然了,这不是特别的媚外行为,基于弹丸国国小地狭,所以东京并不能算一个“城市”,反而更是一个“城市区”,其17年数据上表明,东京约为18万亿人民币,堪称经济怪兽。

  其更是有着三个“第一”:东京是亚洲第一大城市,世界第一大城市,全球第一都市区。

  北上广深完全没有可比性,四干一也干不过当然是现今事实,至于未来如何,就不知道了。

  所以东京是个极为热闹繁华的城市,东京拥有全球最复杂、最密集且运输流量最高的铁道运输系统和通勤车站群p:小竹似乎找到那么多电车之啥啥啥的原因了

  小竹问过相识的朋友一个生活在东京生活五年的女孩,我问她东京繁华程度,她竟然跟我说“老热闹了,到处都是拉疲条的,还有男公关”就是不知道她是误解了小竹,还是误解了东京

  “所有大城市的人都像没有家园的人,你的记忆没有人跟你商量就被抹去。”田川东京记

  十多小时后,高旗与诺玛落地东京,并来到东京千禧井花园饭店。

  当然,按照高旗的尿性,自然选择的是昂贵的高级酒店。

  东京与洛杉矶的时差有十多小时,所以在飞机上睡了“一晚”的诺玛落地仿佛“原地复活”,便是怂恿才进客房的高旗出门游玩。

  而此时的东京正是浓稠深夜,整个城市均是一片橙红璀璨。

  “我们去新宿吧,据说那里的夜生活是东京的标志。”

  诺玛一边说着,一边快速的为自己换上外套,她甚至直接脱着长裤,为自己换上的包臀裙,丝毫没有多看高旗一眼,也不在意什么被高旗看不看的问题。

  她的决定是已经做好了的,根本不考虑高旗是否同意。

  “不去银座么?”

  相比新宿“平民”的酒吧群区,高旗更倾向招待高级贵宾的银座酒吧。

  如果可以选择安静,高旗不会去寻找喧嚣。

  他似乎有时候对人群人流大的地方,有着骨子里的厌恶与抗拒。

  “不,我要去新宿,去那里拍拍照,然后”诺玛扭头看了看高旗,她多少摸清高旗的性子,所以她才懒得管高旗的建议。

  “然后去吃烧烤,好像的烧鸟居酒屋很出名”

  诺玛下意识的吞着口水,烧鸟居酒屋简单来说就是烧烤店,主要烧的“鸟”就是鸡,当然,食材上与寻常的烧烤店并没有什么不同,什么蔬菜菌菇亦是可以烟熏火燎。

  高旗没所谓的耸耸肩,他看着诺玛换好衣服便拉开窗帘,高层之下,整个城市灯红酒绿,高旗对游玩兴致不大,他只觉得去哪里其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重要的在于是和谁在一起。

  如果可以的话,高旗不想与的黑道有一丁点接触,就这么安安静静来,他安安静静的走,似乎是最完美不过的事了。

  毕竟高旗身处黑暗,所以想的事情亦是偏“黑”,不像诺玛,诺玛现在就想着“吃”“玩”,哪里会想着这是全球唯一将黑道合法化的城市。

  另外一提,发达的色晴产业由黑帮一手打造。位于东京新宿的歌舞伎町是亚洲最大的红灯区,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汇集了上万间酒吧、城人俱乐部、情人旅馆等,被称为“欲望的迷宫城市”。在人眼中,歌舞伎町也是黑社会的代名词。

  但是诺玛既然要去,高旗一向也不喜欢劝说,便是由着诺玛好了,而且这个世界说来,怕是没有比高旗更“黑”的人了,所以高旗对那地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念头。

  只要别来招惹,那高旗也只是漫漫旅客里毫不起眼的一个。

  人类存在社会,便存在组织,白的便成为镇府,白面背后自然有对应的黑的,黑的便称为黑帮,当然,现今诡异莫测的环境下,镇府未必白透清澈,黑帮也未必黑暗至极。

  比如在日,高级黑帮成员可是彬彬有礼身穿西装,他们的组织已然完全公司化,成员举手投足文质彬彬甚至天天做好事,完全比“白”还所以想的事情亦是偏“黑”,不像诺玛,诺玛现在就想着“吃”“玩”,哪里会想着这是全球唯一将黑道合法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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