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最终伏法定罪(求一波月票)第1/2段
“你说对了,我不是人,我早就不是人了,你看我现在的样子,我还算是人吗?
我出身就是奴籍,祖孙三代为奴,幼年时,被主人驱策如同猪狗,生在牛圈,住在牛圈,吃着狗食,一家三口,大冬天只能盖一张破被子,主人心情不好,便连我爹娘在内,一同毒打,每日遭受非人折磨,生不如死。
我爹娘为了让我活下去,豁出性命让我逃了出去。
你们看看我的样子,恩?身高五尺多,即便是我逃出去又能如何?
遭人白眼,受人嘲讽侮辱,所有人都歧视我这个矮子,歧视我这个穷鬼。
为了活下去,我跟了余柒这个老狗,没想到她比我的主人还过之而无不及,好在生活上有了着落,本来我是打算自杀的,反正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
直到遇到了燕水姑娘,才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我才觉得我像个人,一个大活人,一个活生生人!
奸污完燕水姑娘后,我当了一回人,一回男人,今天,在死之前我还要当一回男人人,想让老子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地怕你们、奉承你们,让你们看到老子跪在地上哭泣磕头求饶,再可怜我,怕是做不到了。”
龟奴黄强终于在所有人面前暴露本性,展现真实的自我,说起话来,也是毫无愧色,相当骄傲。
“我去你娘的!”
郅正再也忍不住了,提腿就是一鞭腿,踢在龟奴黄强的下巴,龟奴黄强整个人飞了出去,狠狠地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请大人先判此人腐刑(割鸡儿),再判五马分尸车裂之刑,即便是到了九泉之下,他也不能对燕水姑娘亡魂再行此事。”
郅正低头拜请,主要五马分尸的车裂之刑早在汉文帝时期废除,凌迟之刑还未发明,车裂之刑算是当时最为痛苦的刑法,没有之一。
“准,此贼罪大恶极、罄竹难书,死前仍不知悔改,藐视公堂,目无王法,狂妄已极,以废弛的车裂将其正法最好不过,上顺天意,下抚人心。
本官现在宣判……”
县令颢之茅准郅正所请,正欲宣判,郅正赶紧打断。
“大人且慢!”
县令颢之茅先是一愣,而后询问:“你还有话要说?”
“我要告别人!”
“还要告谁?”
郅正走到老鸨子余柒跟前朗声:“一告湖汉楼老板余柒,偷盗他人财物,不修德行,贪财如命,以至于燕水姑娘枉死。”
继而走到孟明举跟前痛诉:“二告本地马商孟明举,知情不报,意欲栽赃,而后更要杀人,应与凶手黄强同罪。
我的话说完了,请大人定罪!”
郅正说完跪在县令颢之茅之前,等着结果。
“元光一二九年,三辅西北,平凉县县令颢之茅与朝廷特使重审乌骓子雄杀人案。
此案疑点重重、盘根错节,索性朝廷特使心细如尘、智慧过人,手段高明,有了大量物证、人证后,彻底翻案,还冤屈者清白,抓真凶到案。
根据郅正所告之人,所犯之罪,现由如下判决:
杀人凶手黄强,因爱奸污,因财杀人,而后栽赃,实属恶贯满盈,罪恶滔天,依大汉律,先判其腐刑,三日后再行车裂之刑,即可执行。
湖汉楼老板余柒,偷盗财物,不修德行,制造伪证,本该施以重型,但念其配合调查,使案情得意顺利结案,功大于过,酌情考虑,不施重刑,依汉律肉刑大板二十。
马商孟明举,知情不报,栽害他人,而后意图杀人,依大汉律,知情不报者,与案犯同罪,判腰斩之行,三日后行刑。
因朝廷特使在此,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不予重审。”
“大人英明!”
郅正、乌骓子雄、书生南东晟俯首而拜。
“哼!我早就想死了,多谢成全!”
龟奴黄强还是不惧,一脸不屑,擦了擦嘴角流着的血,被差役带了下去,老鸨子余柒本来想要喊冤,架不住差役直接把她押到一旁就开始行刑。
“宁公子!宁公子!你要救我啊!我跟你爹关系那可是好的很呐!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孟明举听到宣判结果后,赶紧跑到宁毅跟前跪下,哭着喊着让宁毅帮忙。
“滚!”
宁毅一把推开孟明举,一脸嫌弃地怒视。
“你还有脸提我爹?我爹要是知道你做出了这般伤天害理、为非作歹、助纣为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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