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狼牙兵王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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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陈丰和白天柠神情有些低落,高驰走上前拍了拍陈丰和白天柠的肩膀。

  “好羡慕的说,你们都是世家子弟,打小就习武练功,不像我们,要不是灵气复苏,怕是我们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接触这些东西了。”

  高驰说是羡慕实则是安慰,高驰喜欢看,知道中描写的家族庶出子弟大多心里自卑,而且在家族中资源有限并不好混,往往需要攀炎附势或者阿谀奉承,他不希望战友变成那样的小人

  又接着说:“既然大家有缘聚在一起,就是好朋友好兄弟,怕啥,什么世家子弟,什么百姓平民,以后咱们都是共同患难的好朋友,来,为了进武院,为了未来成就武道强者,咱们共同努力。”

  “好!”

  啪啪啪啪啪啪。

  六张小手叠摞在一起。

  吴勇大吼一句:“加油!愿我们的未来,独步天下!”

  “睥睨苍穹!”

  “所向披靡!”

  “无敌当世!”

  “称霸江湖!”

  到梅楠梓宣布誓言时,顿了下,“嗯……万古永尊!”

  “万古永尊上啥意思?”杨子问道。

  高驰却道:“楠梓好志向,与你相比,我们都是凡人。”

  志向远大,宏图抱负,可眼下:

  “我好饿。”白天柠摸了摸造反的肚子。

  嘟噜嘟噜……

  吴勇等人的肚子也开始抗议。

  “咱们吃啥?”

  “咱们抓野鸡野兔子,或者采摘水果怎么样?”

  “这个季节恰好是水果成熟的季节。”

  “这里是军区辖控的森林作战区,估计是没有水果的。”

  “那就设陷阱,抓野鸡。”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争执不休,梅楠梓摇摇头,“你们跟我来。”

  开启黄金瞳方圆千米内尽收眼底,发现西南方向有一群野鸡觅食。

  “别吱声,脚下轻踩。”

  而众人不远处的野狼眼底露出一丝疑惑,这六号菜鸟是怎么知道这里有野鸡的呢?

  奇怪。

  梅楠梓带领众人慢慢围上野鸡圈,他没有使用功法或者武技,而是用原始的方法和吴勇他们一起抓鸡。

  扑!追!拦!抱!

  “咯咯咯,叽咯咯——”

  群鸡乱蹿,煽动翅膀欲飞翔。

  梅楠梓一个箭步蹿了上去,一把抓住一只鸡,身手敏捷,手法很快,区区一个抓鸡动作,就像是练过千百次的。

  这一招让暗处观察的野狼更加感到疑惑,他十分确认梅楠梓并没有修为,因为他没有感到一丝武者的气息,不像陈丰和白天柠,能明显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而且梅楠梓的样貌看起来跟个小白脸似的,也不像是能吃苦练功的那种。

  野鸡群四散分开,陈丰,白天柠以及吴勇都找到了一只鸡,但高驰和杨子却两手空空。

  “没事,咱们共抓了五只鸡,分吧分吧,够咱们吃了。”梅楠梓举着两只咯咯叫的野鸡说道。

  篝火用的最原始方法之一,钻木取火。

  只要木条之间旋转速度够快,摩擦能量就越足,产生的摩擦热温度升高到一定的程度,就能带动木条下的草绒燃烧,这个荒野求生技能全靠前世看电视时学到的德爷和贝爷的技巧。

  当然,这是最古老的关于“火”的使用技巧,并非德爷或者贝爷创造的,但不能否认的是,是德爷和贝爷把钻木取火发扬光大的。

  以前大多数人都知道钻木能取火,然而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的,前也不像是能吃苦练功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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