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齐法典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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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以为法律可以管到你们,但管不到我,而且我还要用犯法的方式来展现我的权威,这种视法律为别人所设的想法尤其会发生在那些上位者身上。而小白不希望自己以及自己手下的贵族们还在用这样的心态来看待法律。

  有些人他们往往自视甚高,天然地便认为自己便是天上的太阳,周围的一切都应像行星一样绕着他的想法来运转。有了这种我比法要高贵的心态的这种人一般都不会重视规则。而不愿遵守规则,自己又没能力改变规则的人,在破坏了保护他的规则之后,他的下场就会很悲哀了。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环境的变化,如果按照现在的从刑到法再到律的顺序发展下来,用法律能够再度造就一个号称以法治国的秦国便不错了。

  而如果没有外来文化的影响,中国古代的法律便会成为君主们用来增强自身权利,打击封建贵族,维持自己至高无上地位的一件工具。它虽然也有维持社会生产秩序,保证人的基本生存的作用,但它还是不能代表普通人的诉求。

  而在严酷的依法治国的秦国崩溃之后,法家的信徒们开始消失,地位不断降低。而在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皮法骨便成为法律新的存在方式。

  而董仲舒提出的春秋狱诀,以心定罪等主张更使法律难以摆脱人治的影响了,儒家的经义已经拥有了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与法治比起来更加灵活的人治成为中国法挥之不去的烙印,这虽说是有助于维持封建统治的,但也为断案者扩大了主观判断力,为法治败坏大开方便之门。

  小白是希望通过这次立法可以真正地改变这个时空的未来。因此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一面将自己记忆里法律法规的种类和司法的程序写下来,并且和自己的大臣们讨论,另一方面开始组织大臣们编写新的法典。编写之前先由小白和众人商议出一个例子作为示范,再由大臣们跟据这个例子接着向下编写。

  为了能够更高效地完成编制法典的任务,而又不耽误了正常的公务处理。小白将自己手下的几个重臣们分成几组人,让他们带领着一群大夫和士来编制他们所负责的那部分法律。于是无论是礼仪还是刑事,市政还是税收,工商业还是农业都很快开始立法。

  每当他们编成某个条文便送至小白那里,由小白亲自进行审核,确认没问题之后便先留档,等到法律全部编制完成后再集结成一部法律。当所有人负责的那部分法律都完成之后,几部法律便全部集结于小白那里进行汇集。

  就这样,不出半月,一份草草拟就的法律框架便搭建起来。汇集而成的这部法律事关刑事民事等方方面面,真正反应了齐国的社会状态,体现了齐国依法治国的原则,成为后世新修法律的范本,所以后世的人们便将小白修订的这部法律称为《齐法典》。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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