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作证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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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尼的案件已经进入了第三次庭审,检方对桑尼提出了有组织犯罪的控告。这个罪名非常微妙。早先曹云作为桑尼律师时候,检方和曹云都没有提到鬣狗。而这次,检方先手公布桑尼鬣狗成员身份,并且请了多名警察出庭作证,其中包括李墨通过电话作证。等同是解密了鬣狗的存在。
两种待遇的不同,表明了东唐司法的态度不同,如果说早先东唐司法对鬣狗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东唐司法要向鬣狗宣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警方从主观证据上表明,鬣狗不仅只是一个灰色团队,鬣狗最少参与了宫本扇的谋杀。通过谋杀一名普通人来达到团伙的目的,这就大大超越了司法的底线。
令狐兰在接案前并不清楚鬣狗和警方的关系,她甚至不清楚桑尼是鬣狗的身份。在控方第一轮轰炸下,令狐兰当即要求休庭。第二场庭审,令狐兰承认了桑尼鬣狗身份,承认鬣狗团伙为非法社团,但是不承认桑尼有任何犯罪行为。当天出现在体育场,完全是被人所骗。检方并没有证据证明桑尼有任何犯罪行为,所以不同意控方的指控罪名。
司马落是检察官中的新星,不过只是新星,这个案子还轮不到他出马,一名年长的检察官为本案的主控官,也是他将曹云列为控方证人。
曹云出庭作证,检控官先问了当天晚上的情况,而后开始询问敏感问题:“曹律师,你作为被告前辩护律师,为被告辩护宫本扇遇害案,在调查和辩护案件中,是否发现有不同寻常的地方?”
曹云回答:“是,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我不会对此说明。”作为一名律师知道在法庭上不能乱说话。
检控官:“我理解,我不需要你陈述一个事实,询问你的主观想法是什么。在警方笔录中,你表示怀疑宫本扇遇害并非那么简单,你怀疑了什么呢?”
这种问话有点让曹云难以招架,因为没有确定的立场性的询问。这时候需要辩护律师反对。
果不其然,令狐兰站起来道:“法官大人,宫本扇案和本案无关,其次,即使曹律师当时有任何的想法和意见,在没有证据的证明下,都不应该在法庭上说明。检控官是有意识的引导曹律师回答某个问题。”
法官考虑一会:“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问题。”
曹云有了令狐兰的提示,于是道:“对宫本扇案件我有三个怀疑,第一个怀疑:宫本扇自杀。第二个怀疑,被告杀死宫本扇。第三个怀疑,外人杀死宫本扇嫁祸证人。无论哪个怀疑都不简单。”
检控官道:“曹律师,当天你想办法给了被告一支有定位器的录音笔,到了晚上,你和警察根据定位器前往体育场,对吗?”
曹云回答:“对。”
检控官:“为什么?”
曹云道:“如上次庭审中说明,我知道桑尼是鬣狗的成员,因为一些事被鬣狗抛弃。我一度认为宫本扇是被鬣狗杀害,嫁祸桑尼。我本人比较担心无罪释放后桑尼的安全,所以才有了跟踪桑尼的念头。”
检控官问:“你到底怀疑什么?你怀疑桑尼被鬣狗嫌弃和栽赃,还是怀疑桑尼布置骗局,想将鬣狗敌人一网打尽?”
曹云回答:“都有,因为两个怀疑我都没有证据。”
虽然曹云是检控官的证人,但是曹云本次上庭持有的立场就是不偏不倚。有证据我承认,没证据我一概不认。曹云相信小郭不会将自己和其对话完全告知法庭,就算小郭说明,曹云也不会承认。
检控官很有经验,读出了曹云的想法,说明了当时曹云和小郭进入房间时候的情况,曹云表示是正确的。检控官问:“当时有两位身穿红色晚装,红色假发的女子,疑是一个绰号叫不死鸟的杀手,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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