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非正常庭辩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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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南宫腾飞一转话题:“既然一号检控官说了李胜律师的事,那我就说说沈冰和赵燕律师的说明。首先是沈冰律师说沈冰要原始胶片,是因为不想曝光这件事。实际上,沈冰只是想成为唯一资源的拥有者,用来控制和威胁影后。但是因为别人掌握有这份资源,所以沈冰的威胁力度就很有限,以至于影后只拍了一部电影,没有和沈氏影业签署经纪人合约。另外,所有的事都是由沈冰引发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沈冰,就没有绑架,影后也不会死。沈冰是本案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对方律师说的,没有直接关系。”

  司徒岩回:“一件事变成悲剧,并非全由事件发起人所决定。比如学校春游老师带小孩出去游玩,有小孩调皮摔伤了,那就代表提出春游的人是罪魁祸首,这合理吗?我的认识是老师没有看管好孩子,有过错,但春游的提议者和批准者本身是没有过错的。本案也是一样,沈冰只是一个提议者,事态完全不按照他的要求发展,不能否认沈冰有错,但是绝对不是罪魁祸首。”

  南宫腾飞道:“我们双方都表达很清楚,我相信对方律师内心也清楚,沈冰是不是罪魁祸首。我不想浪费时间,说下赵燕律师的说明吧。赵燕律师说了两点,第一点,赵燕并不知道沈冰会不利影后,事实上赵燕承认自己当时感觉到沈冰别有目的,而且她知道沈冰就是一个‘六芒’。赵燕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并且付之行动,表明了赵燕复仇的快意。第二点,赵燕在影后出殡时哭的险些昏厥,没错,这是事实,但是原因呢?是歉意吗?如果是歉意为什么不向警方自首?不,不是歉意,她是害怕,她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

  司马落笑道:“我们这种辩论没有意义,都是主观的看法。你认为赵燕是这么想的,我不认为赵燕是这么想的。”

  这时候可以看见坐在中间的二号法官偏头和一号法官说了一些话,一号法官道:“五位,本法庭希望你们更有诚意一些,以你们的水准不应该在这些事情上去争论和辩解。首先一号检控官黄牌,是你引导了一个错误的方向。”

  法官话落,站立在一边的一名武装人员拔出左轮手枪,将子弹倒在手心,装一颗子弹转动左轮,停住,将左轮对准越三尺。

  一号法官道:“有言在先,请一号检控官接受死神的审判。一号检控官有权选择第几发。你只有十秒时间,开始,十,九……”

  在读秒中,武装人员拔出左大腿的手枪准备,如果越三尺不选择,他将用这把手枪直接击毙越三尺。

  “第五。”越三尺回答,她额头出汗,但是神情还是非常镇静。

  武装人员对侧面无人陪审席扣下左轮手枪扳机,一空,二空,三空……

  现场气氛非常紧张,越三尺紧闭双眼,双手抓拳咬牙……

  终于枪响了,第四发是实弹,子弹打在座椅上,打断了一块木条。

  武装人员回位,一号法官道:“请一号检控官继续说明。”

  刚才看起来非常紧张,越三尺却知道武装人员放水了,让越三尺比较清楚的看见了子弹的位置。越三尺不肯定烈焰法庭故意这样做,还是这位武装人员比较笨拙。当下也不敢再乱扯,道:“本案的关键点是影后自杀,影后自杀的原因是照片和录像带的流出,我看了照片和录像带,照片只露两点,录像带拍摄时候,影后没有露和点,穿了内衣。法庭首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是谁流出了照片。”

  一号法官道:“谢谢一号检控官的配合。”显然这才是他们要的问题。

  越三尺了看一眼南宫腾飞,南宫腾飞完全不关心她的死活,悠悠自在假寐喝着水。越三尺无奈继续道:“三名被告中,首先沈冰拥有照片和录像带。其次李胜口供说,他一共洗了两套相片,他把两套相片和录像带给了沈冰,但是胶卷丢失了。也就是说李胜很可能拥有相片。根据法庭给的技术调查,录像带是原带,不排除李胜刻录了录像带。最后是赵燕,绑架之后,赵燕询问沈冰到底把影后怎样了,沈冰将一套照片给了赵燕,据沈冰口供,他也是警告赵燕不要乱讲话的意思,赵燕看了照片后脸色大变,收了照片就急急离   这时候可以看见坐在中间的二号法官偏头和一号法官说了一些话,一号法官道:“五位,本法庭希望你们更有诚意一些,以你们的水准不应该在这些事情上去争论和辩解。首先一号检控官黄牌,是你引导了一个错误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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