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预审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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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席,曹云靠近令狐兰,令狐兰很默契的靠过来,曹云轻声道:“就本案目前的危害,我估计真有人投票,多数应该是选十年以下。这次烈焰法庭根本没打算杀人。”

  令狐兰道:“他们目的是攻击公信力,杀人或者不杀人对他们形象没有提高。”在第一次案件表达了自己的杀人决心和杀人能力后,已经没有必要再多杀人,因为过度杀戮会导致很多中立人士反感。烈焰法庭转嫁了矛盾,由大家投票决定处罚,对处罚结果不满意的人只会责怪投票的人。

  接下去是检控官说明各被告罪名。

  第一被告,前寺长中岛,他是藤木的同学,收受过最少一笔贿赂。时间是其上任两年后,在一次同学会上,藤木赠送给其价值一百万以上的一块手表。中岛在半年后,为了给自己大儿子筹集房款首付,将手表以一百万价格卖出,这也说明中岛知道手表的价格。在其卖出手表一年多后,藤木公司申请复议,中岛帮助藤木取得了重新勘探的资格。

  第二被告,著名环境和地质专家前村,前村此前一直没有受雇藤木公司,和藤木公司没有直接和经济往来。

  但是前村的儿子是藤木公司澳洲藤木矿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年薪为两百万。前村的儿媳为澳洲藤木矿业有限公司的公关部副经理,年薪一百二十万。他们并没有去澳洲上班,而是一直留在名唐市,夫妻自己开有一家公司。

  检控官认为,藤木公司最早在十几年前就和前村有来往,前村秘密提供了官方的A村矿业勘探数据,藤木公司才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A村矿场。此后十多年时间内,藤木公司在本国的四个矿场,在国外的八处矿场的环境和地质评估报告,都和前村有关。前村利用了自己的国际声誉和声望,还有在环境署的特别专家身份、名唐大学客座教授等身份,为藤木公司提供了一份又一份的官方信息,并且最少两次篡改评估报告,其中包括四年前再次评估A村矿场的报告。

  第三被告,藤木公司老板藤木,其利用和中岛和前村的关系网,在四年前通过了新的开采计划申请。是直接导致A村饮用水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被污染的罪魁祸首。

  第四被告,现任名唐市寺长小岛,小岛为了推进自己的农业计划,和中岛达成协议,中岛游说了市议会本D派的议员,最终通过了快速通道建设议案。换取小岛不再调查A村矿场。

  第一被告中岛的律师南宫腾飞承认了检控官所说为事实,同时说明,中岛并不知道手表的价值,是其儿子在其妻子同意下,卖出了手表。另外,中岛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评估A村矿业申请,完全是作为一名寺长的正确判断,和藤木送的手表,和藤木与其老同学的关系无关。

  第二被告前村的律师5号律师承认了检控官所说的事实。同时说明,藤木是先斩后奏,先聘请了前村的儿子和儿媳,为了顾及家庭和睦,前村才被迫帮助藤木公司。

  第四被告律师唐开,否认自己委托人小岛和中岛有任何‘正直’交易,并且说明小岛本人不清楚A村矿业的情况,否则其不会冒险说服市议会投巨资建设快速通道。

  作为第三被告的藤木律师,曹云和令狐兰一直在交头接耳,在法官多次提醒和催促之下,令狐兰站起来道:“辩方承认检控官所说的事实,但不承认犯罪。”

  这话一出,换来一片哗然,大家都很惊讶。你这语言也太不严谨和逻辑了。承认事实,就等同承认犯罪。

  令狐兰没说别的,点下头就坐了回去。

  预审结果,除小岛律师唐开外,其他人都承认了事实,中岛和前村律师则说明事出有因,求轻判。藤木律师令狐兰承认事实,但认为藤木没有犯罪。

  这样一来,中岛和前村就缺乏庭审的意义,庭审的重点必然是围绕藤木和小岛进行。藤木是本案中的中间环节,也成为庭审的重点。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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