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接管黑衣社第2/3段
他很安静。
一天都不会说一句话,他没人可说,食人族没人敢跟他说话,他这种人又绝不会自言自语,他看上去沉闷急了,只是他的脸上总有阳光,他的眼神总是那么干净清澈。
即便是他吃人的时候,眼睛也是清澈的。
他是个怪兽。
这是食人族得出的结论。第八天清晨,终于迷雾森林边缘出现一个疲惫不堪衣衫褴褛全身是血的女人,她还没有走到男人帐篷跟前就倒下了,昏死过去。男人却根本视而不见,一直等到中午,4个小时后女人自己醒过来,然后艰难
的起身,艰难的扶着树挪到他的帐篷边上。
他这才懒洋洋的给她扔过去一桶水,木桶,原始的木桶当然也是食人族上贡的贡品,女人疯了一样一头扎进木头里,如同一头老牛,咕嘟咕嘟的喝了个够。
然后双手双脚并用爬到旁边火堆上,抬手就抓,张嘴就吃,根本不管野猪肉有多烫。
她根本已经不算人,不是人,她变成了野兽。
男人对此云淡风轻。
女人吃饱喝足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
不说话,似乎没什么可说的,因为她一个人活着从蓝面部落逃出来,就是最好的语言,而且要是没记错的话,她只用了8天。
她没想到他会在迷雾森林交界的地方搭了帐篷等她,她以为他早已经回到了外面世界,早已经把她当成了一个死人。
哼,还算这家伙有一点良心。
到了如今,她早已不是那个娇生惯养衣食无忧的大小姐,她早已经变成一个丛林战士。
她跟他无话可说。
因为她发现了那两滩早已干涸的血迹,不是男人的血,她有些熟悉。
是食人族!
男人如今过上的优越生活,得手的工具用具,香喷喷的野猪和驯鹿,绝对不是男人自己打猎打来的,都是食人族上贡的。
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他一个人打败了一个部族。
就那么轻松随意。
所以她自知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
那么现在就还不是她说话的时候。
男人也不说话,也是吃饱喝足就钻进帐篷睡觉。
帐篷经过食人族的两次改进,已经变成了一个临时的舒服的书屋,里面足以容纳四五个人同时睡觉,一个人太宽敞太奢侈了。
女人也跟着爬进去,却被他一脚踹了出来。
女人爬起来要跟他拼命,最后还是忍住了。
她于是自己搭帐篷,自己生火,自己去打猎,去抓兔子,去抓鱼。
成功率不是很高,可是也能维持生存。
一天出去总也算是会有收获。
又三天过去,男人丝毫不提及走出森林回到外面世界的事情。
而她记得很清楚,男人在进来之前外面还有事情要处理。
第四天一早,男人再吃鹿肉大餐,甚至在喝酒,食人族自己酿造的粮食酒,食人族不吃人却种麦子,这很滑稽,但是却很现实。
女人忍不住开口说话,“你要在这过一辈子么?当食人族的王?”
男人看看她,“我在猪和驯鹿,绝对不是男人自己打猎打来的,都是食人族上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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