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章 听证会(二)第4/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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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光坐在程颐身旁,炙热地目光看着张斐,好似在催促,快快快问,老子已经等不及手撕那贼。

  张斐是心领神会,直接问道:“我请司马学士上来,也是询问清楚,就是有关河防大臣的权力问题,不知司马学士可否认同王学士的。”

  “方才他说得简直就是一派胡言。”

  司马光当即怒斥道。

  王安石似乎早有预计,颇为嫌弃地摇摇头。

  张斐问道:“此话怎讲?”

  司马光道:“若依那他所言,河防大臣就可以无法无天,甚至可以征召一州百姓服役,以及肆意破坏百姓良田,但这怎么可能。”

  张斐道:“是有相关制度限制的吗?”

  “当然是有的。”

  司马光道:“河防大臣的职权,就只是在于监督各地官府是否有根据朝廷拟定的计划修建河道,他应该如你方才所言,先视察河情,制定计划,如拓宽多少,需要多少劳役,多少时日可以完成。

  这个数目可以不具体,但至少要有一个大概数目,然后上书朝廷,再由朝廷决定是否采纳。

  如果采纳的话,朝廷再下令地方官府,地方官府再依令行事。这才叫做依法行事。”

  他神情激动,好似憋了太久。

  张斐道:“但是我有查阅相关制度,确实是没有一套标准的制度,也没有明确河防大臣的职权。”

  司马光哼道:“那是因为制置河防水利司乃是新设的官署,自然是没有完善的制度,但如果制置河防水利司能够决定一切,岂不是有违祖宗之法,再加上朝廷并没有废除旧的完善监察制度,故此相关监察部门,还是能够制衡这制置河防水利司。”

  张斐点点头,道:“但即便如司马学士所言,问题依旧,怎么判定是否滥用民力,怎么判定民田、民宅是否应该纳入工事中。工事所需劳役、钱粮,这统统都没有具体规定。

  假设以前监察制度仍旧有效,那么这些监察人员,又如何判定这些问题,会不会如王学士所言,他觉得需要两个人,而你觉得只需要一个人,两个人便是滥用民力,这工事永远都完不成,而且,司法也难以介入。”

  司马光点点头道:“你说得很对,如果有一套标准的话,那当然是非常好,这方面确实有待完善。”

  张斐问道:“那这属于谁的责任?”

  “属于.!”司马光突然瞧了眼张斐,道:“属于我们这些大臣的责任。”

  但随后他又马上补充道:“但是治水的目的是为百姓避免水患,若是劳民伤财去治水,害得百姓无家可归,无田可种,为得又是什么?

  就拿此案来说,是不是真的要在寒冬腊月,且缺衣少粮的情况下,去扩建那一点点河道,即便完善此番任务,其实也不足以抵抗洪水,此非一日之功,自然不能急于一时。

  隋炀帝修运河,唐太宗也修运河,为何结果又是截然相反,原因就在唐太宗会体恤百姓,同时制定非常完善计划,是绝不会急于一时,修建运河可是贯穿整个唐朝。

  而程都监之所以督促他们赶工,只因他好大喜功,而不顾士兵死活,难道朝廷要鼓励这样的行为。

  以史为镜,可知兴替,急于一时,往往会导致更加恶劣的后果,倘若程副使将水兵拒之门外,使得水兵认为,这横竖都是一死,那他们又会做出怎样的事情。

  虽然无法判定多少劳役算是滥用民力,但至少可以根据当下工事急缓,当地民生情况,来判定有无滥用民力,有无破坏民田、民宅。”

  张斐直点头道:“司马学士言之有理,但检察院不能遵循理来行事,而应该遵循制度、规则、法律。

  关于对程都监的指控,似乎都没有准确判定标准。”

  这小子有时候比我还死脑筋。司马光道:“怎么没有?你可以去查查看,在征召劳役的时候,有多少徇私枉法的行为。”

  张斐道:“但是具体征召劳役,是地方官府所为,如果这其中有问题,那应该追究地方官府的责任,制置河防水利司,并不直接参与征召劳役的过程。”

  司马光道:“他们也只是服从制置河防水利司的命令。”

  张斐道:“在制置河防水利司的命令中,可有指明,可以在违法的情况去征召劳役?”

  司马光急切道:“但是制置河防水利司的命令,就是逼着地方官府不遵守法律。”

  张斐道:“但程副使就是以律法为由,拒绝了程都监的命令。”

  “.?”

  闭环了。

  司马光是有气无力道:“因为他们担心遭到程都监的报复。”

  张斐道:“关于这个问题,适才我也向程副使询问过,司马学士可有不一样的答案?”

  “没有!”

  司马光双目一合。

  真是生无可恋。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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