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听证会(四)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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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回过头来一想,好像又很有道理,如果有法律规定,那还需要皇帝下令,依法行事就行。

  尤其是范仲淹这个例子,指明是陕西军州,为得也是怕激起民怨,耽误战事,也就是说这不涉及其它地方,甚至可以说明,没有相关法律,要有的话,中书省何必多此一举。

  王安石、吕惠卿、程昉是长出一口气。

  吓死人了!

  张斐又问道:“先帝尚且给予百姓赔偿,官府不应遵循其例吗?”

  富弼道:“遵循固然没错,不遵循,圣上亦可治其罪,且下令补偿百姓,但张检控问得是司法,司法上确实是难以判定。”

  张斐又问道:“难道司法上,是允许强征民屋的吗?”

  富弼道:“《宋刑统》只是规定官员不得强取民屋民田,但如果是官府所为,并且有朝廷的政令,这就很难去问责。

  不过事情当然不能这么做,这是不合理的,既然破坏他人房屋、田地,朝廷就应该给予补偿,此乃理所当然之事。”

  张斐道:“既然是理所当然之事,为何没有相关法律?”

  富弼思索一番,回答道:“依老拙之见,即便对此立法,可能情况也并不会得到太多改善,就如范文正公的例子,在陕西军州是有明文规定的,但这种情况仍旧发生,若不是遇到范文正公,且再三查访,只怕百姓也得不到赔偿。

  因为之前是政法一体,执行政令者也就是执法令者,他拆屋民屋,自然不会认为自己在违法。而且,也有可能真的会延误河防工事,甚至于战事。

  如王提刑所言,那么大的工事,不出一点纰漏,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因这些纰漏而临阵换帅,甚至导致河防工事停滞不前,损失将会更为惨重。

  若有律法,但又无法得到执行,反而会损律法的权威。”

  张斐道:“依富公之意,该由朝廷下令,补偿百姓?”

  富弼道:“此非治本之法,上述三例,百姓所遇皆为明主贤臣,得到赔偿,乃是幸运,可在当时,其实还有很多百姓,是无法得到任何补偿的。”

  这就是人治和法治一个重大区别。

  是真宗,是仁宗,是范仲淹,下令赔偿百姓,而非是依法赔偿。

  也许结果是一模一样的,但这就两回事。

  如果真宗不赔,又能怎样?

  张斐点点头,问道:“何谓治本之法?”

  富弼思忖好一会儿,才缓缓道:“老拙认为其实方才问答,已经讲明问题关键所在,就是应该动工之前,制定出一份完善、周密的计划,这也是我朝祖宗之法所强调的。要拓宽多少河道,征召多少劳役,占用多少田地,拆除多少房屋,这些都应该写入在内。

  同时应该制定出完善的律法,规范如何征召劳役,如何补偿百姓。以往政法不分,即便拟定相关律法,可能也难以执行,但如今有了公检法,老拙认为这是做到的。

  此外,如果不写明这些,其实圣上和宰相也都不知道,此番工事具体需要多少耗费人力财力,待工事完成之后,可能结果亦非圣上所愿,如果早知道需要耗费这么多人力物力,可能朝廷又会另外考虑。”

  赵顼听得眼泪都在打转,确实,确实应该这么做。

  现在这事就是搞得他骑虎难下。

  但是孟乾生等官员,听到这里,不免是恼羞成怒,这富弼明显就是在跟张斐打配合。

  估计又得借此事,在河北地区推广公检法。

  如果公检法是带着赔偿去的,河北百姓肯定又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这特么已经不是第一回,但总是令人防不胜防啊!

  天呐!

  这个游戏到底该怎么玩啊!

  张斐笑着点点头道:“非常感谢富公给我们提供如此专业的建议。”

  富弼忙谦虚道:“哪里,哪里,这只是老拙个人的看法罢了。”

  “不不不!”

  张斐摇摇头,一本正经道:“富公真是谦虚,富公不但通晓古今律法,而且目前担任立法会长,乃是非常专业的回答,也无可挑剔,我们检察院将会会充分考虑。”

  这不是客套话吗?富弼愣了愣神,木讷点了下头,便起身带着一丝疑惑,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张斐喝了一口茶,王巩便站起身来,传韩琦出席作证。

  可算是轮到老夫了!

  韩琦是激动地站起身来,哪知这脚下一麻,险些摔倒,幸得一旁仆从搀扶着。

  未等韩琦回过神来,身边的富弼淡淡道:“别紧张。”

  韩琦猛地回过头去,“老夫这是紧张吗?这是腿麻。”

  富弼抚须微笑,其实他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无论对方是什么阶层,他从不以阶级论人,但唯独戏弄一下韩琦,心里能稍微畅快一点,毕竟这心里还憋着一股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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