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投案自首第4/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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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得片刻,只见张斐与李四来到堂内。

  来到堂上,李四二话不说,便是大呼冤枉。

  吕公著一拍惊堂木,喝止李四,又问道:“你有何冤屈?”

  眼睛却是看着张斐的。

  张斐也适时站出来,他先是声情并茂地将李四所遭遇的一切,诉说了一遍,完全掌握北宋语言后的他,感情流露也是越发自然。

  门口的围观者,听完之后,无不摇头叹息。

  讲完之后,张斐神色激动道:“这完全就不合乎情理,当时的情况,李四除非贱卖祖田,或以祖田抵债,否则的话,根本就无法偿还,不管是本金,还是利息。

  那么在这种情况,李四又怎么可能会用妻子去抵偿债务中的本金,因为他也还不上利息,到头来,还得用祖田抵债,那何不直接履行第一份契约,若是还不上,便用祖田抵偿所欠债务。

  更别说左邻右舍都知道李四非常爱他的妻子。所以,这根本就不合乎清理,这分明就是一场欺诈事件。”

  门外顿时有人叫喊道:“说得好!说得真是好!”

  不是马小义是谁。

  同时门口又响起阵阵议论之声。

  确实!

  这极其不合理。

  意义何在?

  然而,凭借关系站在公堂侧门的许芷倩,却是暗暗着急,心想,这番说法,虽通情达理,但缺乏证据,能够证明李四是受到欺骗,而不是自己失误所造成的,他若想凭此打赢这场官司,那真是痴心妄想。

  吕公著连拍三下惊叹木,待门口肃静之后,他又向李四问道:“李四,你们当时是如何商谈的?”

  李四答道:“俺当时与那陈员外谈得是用妻子抵偿所有债务。”

  吕公著又问道:“可是据本官所知,当时有宣读人,宣读人有无读错?”

  李四摇摇头。

  吕公著问道:“既然你听到他读的是本金,为何当时不提出异议?”

  张斐马上抢先言道:“回禀知府,李四从未读过书,他不知本金与债务的区别,而那宣读人也未做进一步解释,故我以为宣读人也应该为此负责。”

  吕公著一拍惊叹木,叱喝道:“你看看第一份契约,上面清楚写明本金与利息的关系,你叫本官如何相信,他不知本金的意思?”

  张斐道:“李四签了第一份契约,不代表他就知晓其中含义。”

  “那他就应该找人问清楚,这不是理由。”吕公著又向李四道:“李四,你还不从实招来!”

  李四吓得一抖,忙道:“小民是明白,但是小民当时念及妻子,故没有在意。”

  张斐激动道:“反对!我反对!知府此言,带有威吓,这不公平,我要求李四此言不能作数。”

  他手舞足蹈,再加上他鲜艳的服装,看上去真是如同街边耍杂技的,令人忍俊不禁。

  又来这一招。吕公著沉眉道:“本官也非常同情李四的遭遇,但是这一切后果,皆是由他的不小心所造成的,你们没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这份契约有问题。”

  张斐当即质问道:“知府又敢保证这份契约,以及祥符县的判决就没有问题吗?”

  你小子还敢吓唬我?吕公著非常肯定地说道:“本官已经将此事调查的清清楚楚,这契约写得非常清楚明白,其过程也是完全遵从官府的规定,没有任何问题,祥符县的判决亦无错漏。本官在此也要告诫尔等,在签订契约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否则的话,吃亏只会是你们自己。”

  虽然古代是追求结果正义,但是你得拿出证据来,而事实证明,是李四自己不小心,而不是过程中有欺诈嫌疑。

  白纸黑字,写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张斐仰面长叹一声,缓缓言道:“既然这份契约没有问题,那李四将要面临牢狱之灾。”

  吕公著微微一怔,道:“你此话怎讲?”

  张斐拱手道:“李四犯下戏卖妻子之罪。小民在此代李四自首认罪,还望知府能够宽大处理。”

  李四立刻跪下,高呼道:“小民有罪,小民有罪。”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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