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甩不掉的跟屁虫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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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牧天喜欢段小丹已久,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小院里,他二十岁,她二十三岁,第一次见面还有些不愉快,只因彼此的生活习性相差太大。

  那是大一的暑假,篮球队刚成立不久,六人还没有结拜为兄弟,但一年的大学生涯,彼此关系已经很要好。

  处于青春发育末期的人大多骄纵狂妄,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自古英雄出少年应该就是这个道理吧。沈牧天的身材虽不伟岸,但英俊挺拔,白净干净,一米七多的身高也不能说是矮子,家里有钱,活得特别自信。

  动物长大后会进入一个强烈的发情期,人也一样,故此,大多浪漫的爱情总是发生在年轻的时候。也有例外,冯庆煌遇到赛伊娃,可能是他身体发生变异,进入了第二次强烈的发情期,像少年一样不管不顾地追求爱情。

  活得特别自信的沈牧天当然也进入强烈的发情期,他也在寻找自己的浪漫爱情,渴望花前月下,翘首以盼能和俏丽佳人“相约黄昏后”。豁达不羁、跟谁都可以自来熟的沈牧天,认为自己拥有风流倜傥的天性,深感“天生我材必有用”,脑海里幻想自己是草原上自由驰骋的一匹公狼,随时准备唱起美丽的歌谣:“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求哟”,但他只能幻想,什么也干不了。

  母亲的教导特别严厉,儿女的钱尽着花,从不限制,但是,他母亲是财务出生,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财政大权,可能是出于职业习惯,每一笔钱都要知道去处。钱由着花,但得汇报花哪里了,就像她审核家里所有投资的财务报表一样严厉,上一笔钱说不清去处,不给下一笔钱。

  对于母亲财务审核的严苛,沈牧天是完全没有办法撒谎的,父亲沈穆群常常很无奈地告诉他们兄妹:“没办法,你妈学的就是财会,我也深受其害”,父亲看着儿子进入强烈的求偶期时,私下忠告他:“找女朋友可以,要是你想娶她,千万别是学财会的,到时候连慌都没法撒,唉,老爸我是过来人哦。”

  父亲征战商海几十年,都没法在母亲面前撒谎,他当然更没办法。

  想用钱竞风流,沈牧天是做不到的,可是他不觉得遗憾,自己天生具备风流倜傥的条件,要做一匹自由驰骋的公狼,不用钱也可以做到,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加上自认为英俊的外表,洋溢着的无敌自信,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觉得自己要是一个美女,应该都会爱上镜中的自己,可他还是没法实现自己的理想。

  妹妹沈牧清是一个极其专业的跟屁虫,这个跟屁虫是绝对甩不掉的,还不能表现出丝毫不耐烦,更不敢驱赶,妹妹是父亲的掌上明珠,一旦她闹起来,自己的日子将变成地狱,连死的心都有。

  当初妹妹一眼相中凌颜望时,妹妹征求他的意见,他激动地连声说:“好,好,好,特别好,特别般配,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

  沈牧天想的是,妹妹啊,你快找个男朋友吧,哪怕是个叫花子都行,快去你的花前月下吧,让我孤独地去做一匹自由驰骋的公狼,求求你快谈恋爱吧。

  那时的沈牧天一点没有考虑妹妹和凌颜望合不合适的问题,况且觉得凌颜望人善良,妹妹嚣张跋扈,吃亏的是自家兄弟,这没什么。凌颜望天生具有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美德,沈牧天甚至认为:“兄弟啊,你就收了我妹妹吧,别的不说,就算替天行道,你也得收了她,不是没法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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