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李正篇五:疯子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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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只对那些自觉的人管用。

  与其说,法律是保护受害人的,倒不如说只是事后的补救。

  因为受害者已经受害了,所以才会有法律惩治恶人。

  但是,终究还是太轻了。

  可能对受害人而言,对方死不足惜。

  但根据法律,犯人所受到的惩罚,根本没法跟受害者的伤害相比。

  所以,法律只是工具。

  但对于梦想为警察的李正而言,这世界本就没什么是公平的,所以法律就必须是公平。

  哪怕他知道可能这份公平有待完善,但他从事警察这么多年,也已经看到了进步。

  国家在渐渐进步。

  治安在渐渐变好。

  李正很清楚这点。

  只可惜,他终究成了拖后腿的那种。

  他是警察!

  他被人们千夫所指。

  他拉低了警察的形象。

  所以他觉得自己有罪。

  但是

  他也不想啊,他就想这样吗?

  李正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自己有错吗?

  妻子妻子,被人分了尸,变成尸块扔进了垃圾桶。

  女儿女儿,被校园暴力逼着跳楼。

  而最后呢?

  自己又做了什么?什么也没做到,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自己只能像个废物一样跟自己心中的正义选择取舍。

  “必须做点什么”

  “必须得有个说法”

  “得有个说法”

  浑浑噩噩的出租屋中,李正把自己泡在了众多的啤酒瓶里。

  昨天女儿的骨灰已经埋了,公墓的坟地里,花了十万,就埋在孩子他妈的旁边。

  母女俩从分别到团聚不过区区五年。

  “总得做点什么,总得做点什么”

  在多个啤酒瓶中,李正拿起了一张照片,是彩彩班级的那个女班主任。

  挺漂亮的一个女人。

  是的,非常漂亮,三十来岁。

  非常漂亮,笑的很好看。

  但李正不想看她笑。

  “总得做点什么,总得做点什么”

  李正一身酒气,浑浑噩噩的情况下。

  他提起一根棍子,摇摇晃晃,去了那个女教师的家。

  他早就查到了此人地址。

  于是乎,等对方开门就是一闷棍招呼。

  但是,打错人了,面前是一个男人,一个壮公墓的坟地里,花了十万,就埋在孩子他妈的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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