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李正篇五:疯子第2/3段
法律只对那些自觉的人管用。
与其说,法律是保护受害人的,倒不如说只是事后的补救。
因为受害者已经受害了,所以才会有法律惩治恶人。
但是,终究还是太轻了。
可能对受害人而言,对方死不足惜。
但根据法律,犯人所受到的惩罚,根本没法跟受害者的伤害相比。
所以,法律只是工具。
但对于梦想为警察的李正而言,这世界本就没什么是公平的,所以法律就必须是公平。
哪怕他知道可能这份公平有待完善,但他从事警察这么多年,也已经看到了进步。
国家在渐渐进步。
治安在渐渐变好。
李正很清楚这点。
只可惜,他终究成了拖后腿的那种。
他是警察!
他被人们千夫所指。
他拉低了警察的形象。
所以他觉得自己有罪。
但是
他也不想啊,他就想这样吗?
李正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自己有错吗?
妻子妻子,被人分了尸,变成尸块扔进了垃圾桶。
女儿女儿,被校园暴力逼着跳楼。
而最后呢?
自己又做了什么?什么也没做到,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自己只能像个废物一样跟自己心中的正义选择取舍。
“必须做点什么”
“必须得有个说法”
“得有个说法”
浑浑噩噩的出租屋中,李正把自己泡在了众多的啤酒瓶里。
昨天女儿的骨灰已经埋了,公墓的坟地里,花了十万,就埋在孩子他妈的旁边。
母女俩从分别到团聚不过区区五年。
“总得做点什么,总得做点什么”
在多个啤酒瓶中,李正拿起了一张照片,是彩彩班级的那个女班主任。
挺漂亮的一个女人。
是的,非常漂亮,三十来岁。
非常漂亮,笑的很好看。
但李正不想看她笑。
“总得做点什么,总得做点什么”
李正一身酒气,浑浑噩噩的情况下。
他提起一根棍子,摇摇晃晃,去了那个女教师的家。
他早就查到了此人地址。
于是乎,等对方开门就是一闷棍招呼。
但是,打错人了,面前是一个男人,一个壮公墓的坟地里,花了十万,就埋在孩子他妈的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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