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冲喜第1/2段
柳承志和何水木循声而去,走到了雨林尽头,竟然是一处山崖。他俩抬头一看,半山上一棵树上正吊着一个女娃娃,这女孩儿应该是从山崖不慎跌落,半路抓住了这棵救命的树,此时两脚踩着崖壁无处落脚,惊慌失措地呼救。他俩见状,去雨林中寻了几根藤蔓,缠绞在一起,又寻着了一条小路走到崖顶。柳承志轻功好,又比何水木瘦些,便捆了藤蔓的一头在腰上,另一头缠在崖顶的一块巨石上,由何水木拉着,探身下去,将那个女孩儿救了上来。
“恩人,请受英姑一拜!”女孩作势要下跪磕头,他俩忙把她拉起。
这女孩儿约十来岁,穿着类似褙子的短袖上衣,下身则是巫族女孩儿的筒裙,头上却梳着大明女孩的总角,还别了一簇万代兰在头上。柳承志疑惑着这孩子一口流利的客家话,为何作这不中不洋的打扮。何水木告诉柳承志,这女孩子应该是个“娘惹”,就是汉人和当地人生的女孩,如果是汉人和当地人生的男孩子,就叫“峇峇”。所以才有这般打扮。
女孩儿见他俩是大明人,面相倒是和善,又救了自己的命,便要请他们到家里做客。
三人下了山崖,又走了大概一炷香的路程,便来到一处村落。村落里的房子不是巫族人所住的那种水上竹屋,而多是类似汉人的茅草顶木板屋,甚至还有青砖砌成的房子,村民多着短打汉服,也有女子穿着和这小姑娘类似的衣服,交流用客家话。柳承志素闻自三宝太监下西洋以来,便有许多明人南迁至南洋,大多聚居于旧港附近,此处应该是一处汉人后代为主的村落。村后是一片片水稻田和菜地,还有许多桑树,如果不是知道自己还身在异乡,柳承志竟有种回到江南的错觉。
“此处气候暑热,水稻能种三季,实属难得。”何水木指着水稻田说道。
三人又来到一处有围墙的院子,一进门便是一池荷花,池中群鱼畅游,又有木质的亭台水榭和爪哇火山浮石堆砌而成的仿造太湖石的假山。
“爹爹,我回来了。”英姑去唤了她父亲出来,只见男主人约三十多岁,穿着直缀,带着方巾,和大明人一样打扮。
这家男主人姓吴,名敬堂,本是广东饶平人,父辈在嘉靖年间迁居与此,到他女儿吴英姑正好是第三代,这村落里多是同时期来此地定居和谋生的人的后代。英姑又将他们二人救她的经历讲述一番,男主人感激不尽,得知他们要前往旧港,便说这路途遥远,定要留宿他们一晚,以尽地主之谊。
柳承志看着这屋子,虽然不大,却古色古香,正堂悬着一口古剑,又有红木书架上放着几册古书,窗边摆着一口三尺高二尺宽的青花瓷大缸,缸内还有几尾金鱼游弋。虽远离大明万里之遥,置身此处,却有一种回到大明的熟悉感。柳承志仔细看着那几尾金鱼发了呆,不禁想起了那个天刚刚亮就在他家院子里看金鱼,还把石榴树上的铃铛碰得叮当作响的傻姑娘
吴敬堂唤了妻子出来斟茶,只见一个穿着和英姑差不多的主妇拿了紫砂茶具出来,她没有梳大明女子的发髻,只是把头发完成一团束于脑后,用万代兰点缀,也是操一口流利的客家话。吴敬堂的妻子特地做了几道当地特色的菜式来款待他们,以答谢他们对女儿的救命之恩。这菜都偏甜辣,柳承志不大吃得惯,不过对一道和大明菜式十分相似的竹笋炖猪肉颇有好感,连吃了好几口。
番,男主人感激不尽,得知他们要前往旧港,便说这路途遥远,定要留宿他们一晚,以尽地主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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