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chapter89第4/4段
史密斯:
离羡:“我是他的球迷。”
史密斯:
那个卷毛,就那个被他按在地上摩擦的卷毛,居然有个又高又帅又有钱还踢还脚法如此风骚的粉丝?
史密斯立刻警惕地说:“你想买他?没可能的,bss不可能把他卖给你的,而且你不是有了里贝里和梅西?”
虽然那个卷毛左边、右边都能踢,但是两边都有了一个不错的球员,梅西更是花了一亿英镑,总不能买了他们还要买个卷毛吧?那是浪费!
当然了,如果这是有钱人的趣味,那么阿兰觉得自己有必要补充一句:“而且bss是不可能卖掉他的,如果要卖在世界杯结束之后就卖了,他也不可能这个时候走,以及就算你要买他也不要告诉我。”
史密斯一脸的嫌弃倒是让离羡饶有兴致地眨着眼看着他问:“嘿,亲爱的阿兰,为什么不能告诉你啊?”
“当然是怕bss迁怒我!你想什么呢?”
“哦。”离羡惋惜道,“我也没想什么,只是以为你和他的感情比我想象中的好呢。”
“……”
“还有,爵士还是很爱你的,他都不肯把你卖给我。”
离羡安慰了他一句,结果就看到史密斯表情很嘲讽地看着他,接着冷笑,“得了吧,我们bss最爱他,他就是他的心肝宝贝!鲁尼和弗莱彻都比不上。”
弗莱彻是谁?这是弗格森爵士的干儿子啊。
曼联未来的弗队嘛,离羡怎么可能不知道,所以他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史密斯说:“我看出来了,爵士果然很爱他,瞧你都醋成什么样子了。”
史密斯:“……”
离羡也不再逗他,只是安慰他,“相信我,你会回去的,我知道你喜欢那里,你适合那里,因为你天生就是一名红魔。我也相信爵士想将你改造中场不是没有道理,在半个赛季后,或者这个赛季结束,你总会重新站立起来,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
这是离羡由衷的祝福。
未来有鲁队、弗队、埃队、卡队,但倘若史密斯在,他才是最适合红魔的那个队长,他想这应该是弗格森有一丝希望就不愿放弃,不愿割舍他的原因。
当离羡想要离开,史密斯喊住了他,然后指了指床畔的柜子。
离羡打开后就发现是系统赞助的饭盒,他刚拿出来,直起身就听到史密斯说:“谢谢,很好吃,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单人病房窗明几亮,今天也是一个值得珍惜的艳阳天,也为头发染成白金色的阿兰史密斯镀上了一层金光,离羡再次提着饭盒,走到他的床畔,在他的诧异眼神中,他没控制住自己的手,像抚摸自己的小羊一样摸了摸他的头发。
“真乖。”
离羡心中美滋滋地想,如果将来这家伙变成了“兰队”,他也是撸过铁血兰队头毛的人了!
史密斯惊呆了,在他步入青春期以来,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评语。
那个比他还像个孩子的男人,已经拿着饭盒转过身冲他招了招手,接着潇洒离开。
只余下他的声音还在他的耳边回荡
“我们要去威尔士备战了,下次来回带着社区盾杯跟你炫耀的。”
史密斯扯了扯嘴角,嘿,你以为切尔西是软柿子吗?自从他转会到曼联之后就该死的没赢过他们一次呢!
但他想,或许这家伙是有魔力的,正如同他之前两次战胜切尔西那样。
那天,他会看球,也会为纽卡斯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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