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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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所有问题

  没能让老约翰听到自己的歌詹姆斯有点儿遗憾。

  毕竟由于障碍的缘故他早些年总是因为写不出作业、上课读不出课文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给家里添麻烦。各种请家长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时常连累亲爹也经常被老师训得面红耳赤所以,他在内心深处非常想让老爹也替自己骄傲一回。

  可惜,这次难得的机会被他一大早的患得患失和犹豫不定给糟蹋了。

  但没关系,他乐观地重新振作精神:“还会有新机会的。”

  新机会来得很快。

  因为一夜之间,烂草莓变成烂大街了。

  不是贬义。

  只是这首歌实在太容易学了兰斯:挖苦人泄愤要那么复杂干什么。

  过于简单的旋律,导致随便什么人听完都能跟着唱上几句。

  尤其是在广播电台放完后,那回旋反复,极富洗脑和魔性的段落可能依然会在大脑里一遍一遍又一遍地浮现草莓烂掉啦烂掉啦,烂掉啦!你的草莓烂掉啦,这时候,哪怕是个白痴,大概都能跟着一起唱了。

  而最有趣的地方在于

  这首歌本身虽然是容易学的,可假如想和原唱者唱出一样的感觉却又没什么人能做到。

  因为主唱的唱腔和声音几乎是不可复制的。

  作为北英格兰利物浦的本地人,詹姆斯不管是说话,还是唱歌,其实一直带有浓重的地方特色,他的口音不是最常听的那种慢悠悠,吐字清晰,又优雅的英式官方发音,而是一口利物浦当地方言音,也就是传说中的use炖杂烩t

  这种口音的主要特征是吞音、略音非常严重,对外属于能不能听懂全看命口音。

  一般在发音时,他会不自觉地能省就省,能略就略,而且语速一说快,经常是叽里咕噜叽里咕噜一大段,别说外国人了,连本国非利物浦本地的nglishpeaker都不见得能听懂。最简单的例子,hat正常来讲是hat,可詹姆斯经常会习惯性地吞掉t,直接说ha?

  所以,尽管唱歌时,他会刻意控制着咬字清楚一点儿也就是说英语普通话。

  但如果仔细听,依然能感受到那种别人难以模仿的独特风格,单词和单词之间总会有含含糊糊的少音和联音,使得这首歌听起来含含糊糊,像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由于不高兴,干脆嘟着嘴唱出来的。

  而且,由于是正儿八经的录音室版本,自然没了现场表演时故意挑衅的贱贱感和诱惑感,反而带了一种英国人比较习惯的随性和慵懒感。不同于一些流行歌曲过于激烈高强节奏所带来的剧烈冲击,简单地就像是随口哼唱出来的一支小调,没有任何侵略性和刻意感,让人一脸无奈地听完了邻家孩子嘟嘟囔囔的抱怨,可除了会心一笑外,并不会升起一丁点儿的反感。

  除此以外,如果懂行的人可能还会注意到,这首歌的旋律简单却设置得很精妙,负责节奏的鼓声敲得极有技术,虽有好几段是重复的,可鼓手却能将之敲得松弛有度,不紧不慢,并在一些延伸的节拍上巧妙处理,既不喧宾夺主,又能和主唱的声音结合得恰到好处而吉他声每次出现的时机,也颇具点睛效果。

  于是,整首歌听下来,配乐和人声浑然一体,毫无雕琢斧凿痕迹,一气呵成。

  节奏轻快、朗朗上口又容易学的歌声,很快就赢得了一部分受众群体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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