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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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章年满十六

  詹姆斯的态度自然真实以至于那名记者开始怀疑自己消息来源的正确性不得不重新换了一个问题。

  草莓乐队的事情就如同风过水无痕一般被大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之后,这份规模不大的小报还是刊登了这次采访,在豆腐块那么大一点儿版面中这么简单介绍着:吉米莱蒙行星乐队主唱,金发绿眼皮肤雪白的英俊男孩,身型纤瘦单薄,嗓音却极具爆发力高音低音驾驭自如,性子有点儿混不吝,但在舞台上非常耀眼。

  当时的行星乐队还处在歌红人不红的状态。哪怕大街上很多人都在传唱烂草莓,可依然没多少人认识他们。

  所以,报纸就只大概写了写相对表现显眼的主唱没提及其他人。

  然而几周后。

  随着一场接一场的密集巡演他们迅速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埃布尔安排的二十七场演出,场次多在伦敦各大高校的周边,这个受众群体选得太妙了。

  那里是十几岁青少年们的天下。

  他们衣食无忧,可却实实在在是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成年人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通常只会要求他们按部就班地走在正确道路上,却从不想去知道他们生活中遭遇过什么挫折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更不会有时间去关注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

  面对那些由成长带来的敏感和不安,无处倾诉的青春期忧愁、苦闷和烦恼

  大人们只会说:“等你长大就好了。”

  可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现在,行星乐队帮他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情绪发泄场所。

  每当夜晚降临,金发主唱就能从天而降,为他们点燃一场燎原大火,烧光现实中所有的愤懑和无助,从音乐中得到救赎。

  比起录音室,詹姆斯无疑更喜欢现场演出。

  因为只有在现场,他才可以拿着麦克风想怎么疯就怎么疯,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肆无忌惮地宣泄身体内部的所有情感。

  每当这个时候,他那打了鸡血般的激动,也总能带给所有人一种难以抵挡的强烈气场,那仿佛灌注了灵魂的音乐会带给全场以超乎想象的享受。

  “对我来说,如果我唱完后,观众们还能老老实实、一动不动地坐着,那就是一种侮辱。”

  那个穿着、打扮都土里土气,经常一脸痴呆,因为连自己都怀疑自己智商有问题,行为举止就总显得不自信,哪怕硬撑着无所谓,可心里仍觉得低人一头的利物浦男孩已经彻底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舞台上张扬和傲气的身影。

  詹姆斯渐渐开始有了作为一名乐队主唱的绝对自信。

  有一次在演出前,他看着那些端端正正的观众,立刻皱起了眉头,干脆模仿当年披头士约翰列侬所做过的行为,粗鲁地对舞台下面的观众提出要求:“没钱的鼓鼓掌,有钱的把你们身上珠宝弄出点儿响!”

  这事搞得埃布尔一度很头大。

  他认为:“你可以学披头士,但能不能学点儿好的地方?比如,穿点儿正式演出服什么的。”

  于是,在下一场演出前,他还不死心地让那个巡演经理比尔送来了四套价格很贵的西装,建议他们演出时穿。

  兰斯并不想把彼此关系弄得太僵,再者他本来也常穿西装,所以,接受良好地穿上了这套演出服其他人也觉得,犯不上在这种小事上继续刺激埃布尔,就跟着一起穿了。

  一开始并没有什么,个别观众还因为他们帅气的西装扮相而欢呼了几声。

  可当詹姆斯开始唱起那首和他分手时

  事情开始变得不对劲儿了。

  詹姆斯觉得,这太讽刺了。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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