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但遗憾的是,他这个明明颇富传奇,又很有浪漫色彩的经历到了詹姆斯的嘴里,直接变成了一个笑话:“埃布尔在沙发里睡着了!真他妈的见鬼,他居然听我的歌听到睡着了?他现在还要把这事到处说。听着,我再也不想让他听我的歌了。真是的,我又不是唱催眠曲的。而且,什么狗屎的天堂大门啊!他睡着的时候,肯定没拉客厅的窗帘,熬过夜的大家都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凌晨那会儿,屋里可真是挺亮堂的,月光会照进来的,这大概就是他说得天堂之光?但不管怎么说,感谢月光!”

  然而,这首可以敲开天堂大门的单曲,发行之路并不顺利。

  这完全是可以预料的,因为长度的缘故,的广播电台拒绝播放它,他们的要求是,歌曲的时长应该控制在两分钟二十二秒之内,可以少一点儿时间,但却绝对不可以超过这个时长,不管什么歌都一样,超时就不播。

  兰斯绝对不会同意对他的创作搞什么莫名其妙的阉割。

  所以,大家只好主动去接受采访,或者上电视卖脸,亲自给这张单曲做宣传。

  好在这时候的行星乐队已经有了名气,他们的宣传渠道不再局限于广播电台了。

  如果是在更早时期就搞出这种玩意儿,大概出头会很困难。

  但话又说回来了。

  在刚出道的那会儿,谁又会傻逼地立刻挑战权威呢?

  当然是要先积攒资本。

  等有了资本,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兰斯给自己设计的路线,应该就是这样的。

  他真是一点儿都不安分。

  很显然,在整个乐队中,看起来最活跃总惹麻烦的金发主唱,并不是那么爱找事。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顶多骂几句脏话,超无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稳的兰斯很不喜欢无聊,总想给自己找点儿挑战。

  不过,他属于比较狡猾的类型。比如在创作方面,哪怕心里超级想玩一点儿创新,可心里也清楚地知道,一上来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会写出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作品<烂草莓>,一方面是嘲讽草莓乐队,顺便哄哄主唱开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线,借此来迎合市场之后的<她今年十六岁>,算是稍稍符合了乐队整体的风格,但其实还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众,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单曲了。

  对他来说,又可以再做一次改变了

  不改不行。

  不改不好玩啊。

  音乐不就是这样才有趣吗?

  詹姆斯对这种想法是完全理解完全赞同的那种,并且,还会主动过去帮忙。

  但埃布尔应该是完全是没办法理解这种想法。

  他归根到底是个商人,而不是音乐家,第一个想法就是:“既然<她今年十六岁>那么火,你就再搞个<她今年十七岁><她今年十八岁>不行吗?非得搞什么razyeverie,听着实在不像个正经歌!”

  可惜,创作这事

  他没办法插手,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忙营销。

  于是,这一天,詹姆斯和兰斯又一起代表整个乐队去接受采访了。

  这次来采访的人是一本叫音乐快讯杂志的记者。

  因为埃布尔提前打过招呼的缘故,记者的采访问题相对温和,主要目的是配合两个人,对单曲唱片做第一轮的宣传。

  所以,在打完招呼后,他的第一个问题是近乎客气地寒暄:“听说你们最近做了一个超长的单曲唱片?”

  兰斯没怎么停顿地平静回答:“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