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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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敬业吉米

  对于美国音乐公司来说,行星乐队演出的结果十分出人意料。

  他们以前也曾引进过一些英国乐队可由于英美两国的国情不同很多在英国本土十分出名的乐队,来到美国后却始终不被美国人民接受最终,水土不服地惨败而归。

  所以他们对行星乐队最初的巡演安排仅仅是一场试水,先看演出效果再议其它

  但没想到的是这支乐队却神奇地对了美国观众们的路子。

  主唱詹姆斯和美国大众认知中的那种腼腆又含蓄的英国绅士形象不太一样。

  他在舞台上笑容灿烂活力四射控场能力一流,而且还开得起玩笑对娱乐大众也不反感。

  最重要的是作为歌手而言他的喉咙像是被上帝亲吻过一样,声音美妙地让人完全没办法抵挡。

  只要一张口那些优美的音符就会自然而然地倾泻而出,跳跃着在空中活泼起舞让人根本没时间去认真思考不由自主、情不自禁地就沉浸在了他创造的音乐世界之中

  除此以外,由于他近期为带你私奔那张专辑做宣传,每场演出都要唱<你是我的恒星>等一系列的情歌再加上乐队普遍好看的外貌,顿时吸引了无数年轻小姑娘的注意。

  她们对歌曲不感兴趣,在舞台下总是莫名其妙地发出尖叫,哪怕主唱不小心唱错了词都发现不了,但就是口口声声说喜欢。

  兰斯有些反感:“又被当成青少年偶像了吗?”

  詹姆斯急忙安慰他:“长得好看没办法啊,我们慢慢来。”

  但还是有人注意到音乐的。

  很多美国乐评人尤其欣赏那首<你是我的恒星>,认为这首歌充满了真情实感。

  从某方面来说,这话没错。

  兰斯写过很多歌,多数不是在含沙射影地骂人,就是借题发挥地胡扯,这首歌确实是难得真心,又诚恳。

  乐评人们在报纸上这么写:

  我不会搭乘行星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展开宇宙之旅。

  你是我的恒星这首歌有着最悠扬回荡的吉他旋律,有着最柔美深情的歌词,也有着一位最厉害的主唱。每一次听完,吉米的吟唱都始终在我耳边轻轻回响,仿佛是恋人的爱意在我心中静静地流淌一般。这首歌占据了我心中的一隅,似乎永远都在对我一遍又一遍地不停诉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为此,他们还夸张地说:詹姆斯莱蒙,一只来自英国的夜莺。

  根据他们的解释,这个称呼是取自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夜莺与玫瑰,那只至死都吟唱爱情的夜莺。

  在这样的氛围中,行星乐队那张带你私奔专辑,仅仅一周内就卖出了两万张。

  美国的音乐公司原计划中的低成本和小范围的试水式巡演,立刻被紧急扩大了范围,并在旧金山、波士顿、纽约、费城等城市全都订下了演出。

  还说什么呢?

  开着车上路去卖唱!

  洛杉矶的五场演出结束,行星乐队连夜就赶往了下一座城市。

  早就被迫习msp;为此,他们还夸张地说:詹姆斯莱蒙,一只来自英国的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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