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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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詹姆斯闭嘴练习去了。

  兰斯在旁边听着,一点儿都不将就,只要听到一个漏音,或者错误,会立刻打断,要他重弹。

  两人在那一站一坐地对着弹吉他,完全沉浸在二人世界中

  可初学者那种弹棉花技巧,让鲍德温和西奥烦得不行。

  后来,鲍德温在评论吉米学吉他的事时,只说了一句话:“我那时候特别想拎着他的脚,用力挥动手臂,把他从车窗户那里,嗖地一声,就给扔出去,扔得远远的!”

  但集体生活,必须互相忍耐。

  好在詹姆斯的学习进度相对于常人还是快的。也许是明师出高徒的缘故,在一次演出中,他已经能背着吉他和兰斯在舞台上稍稍配合了,那时候,他弹得最熟最好的一首歌是你是我的恒星。

  长时间的一起生活,往往会放大所有人的缺点,并制造出鸡毛蒜皮的小矛盾。

  在没有朝夕相伴前

  鼓手鲍德温是一个性格稳重成熟、虽然偶尔吐槽队友但无伤大雅的好男人。

  但大家一起上路后,詹姆斯就觉得这家伙比西奥还要可恶,明明什么都看得明白,却总是有意见也不吭声,瞎几把装智者,什么都闷在肚子里,仿佛正在看人笑话,又仿佛别人都对不起他鲍德温:滚蛋,老子保持沉默,还有错了?

  西奥也一样,没天天在一起的时候,金属控,活泼、中二、虽然爱瞎凑热闹,但不失有趣的小逗逼。

  可相处时间一长,詹姆斯就觉得,他不会看人眼色,总在不恰当的时候胡乱发言,品味低俗,有时候超级烦人。

  至于兰斯,对外不用说了,一直很优雅懂礼貌,偶尔还会装内向艺术家。

  可私底下,他的各种坏毛病罄竹难书,挑剔、傲慢、矫情、找事、自私、虚荣

  最后是他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形象,大概就是唱歌好听?但内在,情绪化、酒鬼、邋遢、叛逆智商,大概不高。

  他们越是彼此了解,越是互相嫌弃。

  每天吵闹不休,却又能快速和好如初。

  这听起来很矛盾。

  但悲哀的是,人的一生中,总在和自己亲近的人争吵。

  不过,好的发展是,带你私奔这张专辑在美国的销售榜上慢慢地攀爬着,随着他们一场接一场的巡演,大笔大笔的钱朝着他们热情地飞来。

  在这个阶段,美国这边公司派来的财务人员还会定期跑来向他们报账。

  因为没到最后结算的时候,这个期间是看不到钱的,只知道账面上的数字在增长。

  所以,他们带来的都是报表一类的玩意儿。

  可除了兰斯稍微懂一点儿大部分都不懂外,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不懂这些玩意儿,只知道哦,我们赚钱了,更具体的就不知道了。

  这是搞艺术人的通病吗?

  当鲍德温敲起鼓来,让所有人的心脏都会随之跳动西奥的贝斯也能帅到让人抖腿不止兰斯认真起来时,电吉他如轰炸机一样震翻全场至于詹姆斯,现在连美国观众都喊他夜莺。向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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